如果我能看得見

針對大法官會議解釋,按摩業限定視障者的法令違憲,2011年11月起,明眼人也可合法從事按摩業一事,近千名視障人士從立法院遊行到勞委會,抗議「釋憲傷盲、政策殺人」,要求政府提供為期三年的每月八千元至一萬兩千元政策補償。

⊙ 台北勞委會,2010年1月。系列照片請點此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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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outfish's 的頭像

前些日子因為準備搬家諸事雜忙,一直沒在avant於驚鴻台灣的最後一張相片,好好謝謝他大方提供了四十張精采作品給好生活報刊登,實在很不好意思,但謝意就算「遲到」還是一定「要到」,僅此深深向avant拜謝一鞠躬~Orz~

在avant的相簿裡,討論最熱烈的五張是:我讀淡水河邊大學的日子被鐵鎚埋進歷史的淡水火車站海天一色的淡水河邊戀戀山情淡水被漆了黨徽的樹,與倒懸的孩子,還沒看過的讀者可前往一探究竟,看過的人有空也不妨重溫那些台灣的歷史停格。

最後再度幫忙宣傳一下,avant 最近正在進行「最愛的淡水」拍照計畫,邀請所有對淡水有感情的朋友參與,請參考avant的說帖:

如果您願意參與這項拍照計畫,並分享您的淡水故事,請您給我一個依媚兒 avant1997@gmail.com ,讓我「為您和最愛的淡水拍一張照片」(範例請參考此篇--程許忠:有水則靈、則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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