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09 日
› 首頁 ›
主題網摘分類:行政司法
以前市政府的人來干涉,都是要來砍樹的。後來還有新聞節目來問老闆保留這棵樹有沒有怪力亂神的事情,老闆說沒有,結果節目出來說林森南路地下道出車禍與這棵樹有關。為這棵樹忍受許多不堪,老闆、屋主、鄰居,仍然呵護這棵樹到現在。
|
我們認為當務之急應先簽署「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與「京都議定書」,再來談國內的法律規範。這中間包括爭議相當大的溫室氣體減量法,以及再生能源條例、電業法等,都應該一併考量,包括完整的配套措施。
|
關於限定繼承這件事情,還有待立法院努力,目前尚未定案,請不要一廂情願的被用字不精確的記者催眠,認為法案已經修正通過。而這樣的法案通過,將來勢必會對於高齡借貸的民眾產生影響,因為銀行或者一般債權人,將會不願意借錢給老年人;至於溯及既往的修正,這又會是另外一個值得考量的問題。
|
雖然政府常說自己資訊有多公開,但人民卻總覺得官府像衙門,以為只有等著看公告的份……
舉凡官府的研究報告、施政計畫、採購契約、會議紀錄等,只要你想看都可依法申請。在申請的15天內(必要時再延15天),官府須回覆給或不給,否則公務員將受懲處。
|
現行集遊法特別管制「政治性」的室外集會遊行,對憲法所保障的集會自由充滿疑懼與敵意。我國已有各種規範人民使用道路或室外場地之法規,警察維持秩序及治安的法律也相當齊全。政府應該培訓警方如何用管理「道路場地」的「一般法律」,來保障與處理集會遊行;另以專法來妖魔化憲法所保障的權利,實無必要。
|
這些業者在享受各種政府以納稅人繳庫所提供的補貼之後,卻用低廉的價格將汽燃油、鋼鐵賣到其他國家去。結果,因為中國和東協達成石化產品的關稅協定後,為了5%的稅率,硬逼著政府和中國去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
財團賺錢,全民卻要為所產生的污染來買單!
|
為了避免「未來」的檢察官或司法警察,可能無故搜索我們的家,「現在」就應該堅持,凡是蒐證不法的情況發生,就應該極力抗拒,而不應區分究竟是否符合公共利益。
|
我的朋友HOW是學政治的,他非常討厭別人輕率地拿政治概念來用,卻不深入了解,他最常抱怨的是:「每個人都可以說他懂政治。」我是學新聞的,我習慣每個人都在罵媒體,說他們不公正客觀商業化,我也接受每個人都說自己懂媒體,甚至不需採訪查證就可以生產一篇「公民新聞」。
|
法官面對律師質疑檢察官的訊問不合法,法官竟然詢問被告,「你們當時有用武力反抗嗎?」、「你們當時有表明不願意去嗎?」等語,明顯讓律師感受到「院檢一體」的壓力。
國家公權力有多可怕,我只能說,體會一次搜索與訊問就能知道。在許多所謂「現實環境」的考量下,其實法律會被晾在一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