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1 月 11 日
先通過氣候綱要公約,再談溫減法
摘要:
我們認為當務之急應先簽署「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與「京都議定書」,再來談國內的法律規範。這中間包括爭議相當大的溫室氣體減量法,以及再生能源條例、電業法等,都應該一併考量,包括完整的配套措施。
編輯室報告:為鼓勵讀者點選原文網址、將感言全部回饋給原作者,主題網摘恕不開放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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