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10 月 07 日
› 首頁 ›
主題網摘分類:行政司法
馬總統顯然忽略了6年多前這起「挾幼女跳天橋」社會事件背後的真相。
電影「不能沒有你」榮獲金馬獎多項大獎之後,各大媒體紛紛訪問這起事件中的父親,攤出來的資料才讓大眾赫然發現,這起事件背後固然有非婚生子女的法律爭議,但直接的導火線則是內政部一紙公文竟然可以凌駕法院的判決,撤銷女兒先前的戶籍登記。
|
每個重大開發案都是這樣折騰人的,而協力的團體或學者,所承受的遠比當地居民還要少、還要少。本全老師說,中科三期「行政程序不正義」,還好有司法還給居民一點正義,但仍「為德不卒」。
因此我們這樣期待:環保署應該醒一醒。依本全老師的說法就是,環保署要從中科三期這個案例學習,不要再當『清道夫』……
|
正當「國土計畫」與「國土復育」兩大影響未來台灣土地利用的法條,持續在各界發酵,並引發諸多爭議的此時,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亦不甘寂寞,悄悄端出了《國土保安及復育計畫草案》(以下略稱保安復育計畫)。……無論保安復育計畫有多少成分是玩真的,其條文間無處不流洩出對少數族群的偏見與差別待遇、重工鄙農的迷思……
|
針對大法官會議解釋,按摩業限定視障者的法令違憲,2011年11月起,明眼人也可合法從事按摩業一事,近千名視障人士5日從立法院遊行到勞委會,抗議「釋憲傷盲、政策殺人」,要求政府提供為期三年的每月八千元至一萬兩千元政策補償。
|
國家的產業政策,必須要能兼顧產業利基、社會環境正義、以及人民的需求。這些都做不到,所謂「開發」,都是騙人,人民既不「開」心,也不會「發」財。(編按:此處僅截圖,要看影音請點原網址)
|
我們真正需要的就是由根本處改革,而不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似的貼膏藥處理邏輯。這包括兩種思惟方式:
第一種是思考百年內,台灣所將面對的全球氣候變遷問題,然後規劃長期因應策略,再提出積極的全方位行動計畫,讓所有部會的所有作為,都會將氣候變遷的影響納入考量。
|
往往會議舉行前,行政機關早有定見,即便討論再熱烈、官民歧見有多深,最後總會有一份早已擬好的結論。會議,只淪為行政機關跑完「公民參與」程序的工具而已。而官員也總不忘在會議結束後宣布,「這次會議是公民參與的典範」。
|
簡陋的重建條例大意只有花錢與擴權,沒有災害真相的調查,更欠缺資訊公開與民眾參與的實質民主機制,遠不如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相較中國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條例,包括過渡性安置、調查評估、規劃、實施、監督管理等程序,純就文字來看,台灣的重建條例更像是極權國家法律。
|
就在台灣要談國土保安重新檢討山林利用政策的時刻,高雄市的柴山卻面臨一個未知潛藏的大災難,因為國有財產局就在此時大賣地質敏感、且脆弱的山坡地!地點就在柴山西側,公開標售面積廣達 四十一萬平方公尺 ,此地為地質脆弱的崩積地,屬於保護區,而且大部分還是根本不能賣的國有保安林!
|
從『氣候變遷調適』,到水利署所提的『易淹水地區治理』,距離到底有多遙遠呢?
台灣的公部門,並未如歐美社會般,花費諸多精神辯論氣候變遷現象是否存在。從1992年里約地球高峰會後,既成立跨部會的「全球環境變遷小組」。1997 年京都議定書生效後,再進一步提升至「國家永續發展委員會」…
|
面對莫拉克帶來的災情,從總統、行政院長、縣長,再到政論節目名嘴,除了道歉、究責、互罵以外,另一個共同掛於嘴上的詞語則是『氣候變遷』。然這四個字對他們而言,只是另一種『不如怪天』的遁詞,還是都真切意會到,氣候變遷對國家安全的威脅?
|
政府在災難時刻總會有很多應急承諾,但是一到災後全都變成公文旅行,倒掉的集合住宅、賠償官司一打多年,以工代賑的安排就業,悄悄的縮減名額,更糟是一住多年的租合屋,政府蓋房拖拖拉拉,要地卻毫不手軟,當初敲鑼打鼓請進,最後竊佔國土要辦,更扯是重建委員會在前年宣告解散,還說交出漂亮的畢業成績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