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你給我記著!

*台灣好生活電子報20090429首頁

台灣好生活電子報復刊這兩週來,遇到一些以前不曾看過這份電子報的老朋友和新朋友時,常會問我:「為什麼你會來做這事?不是要花很多時間嗎?不會賠很多錢嗎?」

關於為什麼要做台灣好生活電子報,主因都寫在創刊宣言復刊聲明了,這篇總編手記,我想跟大家分享一些「台灣記者的心聲」。

我最早以記者身分投入媒體改革,是在「與媒體對抗」網站(網域名稱起初為「與媒體對幹」),跟眾多對媒體不滿的網友討論與爭辯,後來我將這些討論衍生的紀錄和想法,集結放在「關於媒體改革」個人新聞台。2004-02-19 有位「娃娃狗」到新聞台留言給我:「看完一系列你對媒體的省思,覺得心有戚戚焉...有種想哭的衝動~><~我是政大廣電系的學生,上過張雅琴的課(必修,沒辦法...),每次上她的課都有種人格分裂的感覺!她在課堂上提到「收視率」的次數絕對多於「新聞」...她倒是很誠實地說:『其實我不喜歡新聞,不過沒辦法,因為這是她謀生的唯一工具!』

我當時的答覆如下:

或許你們老師也曾經問過你一個題目:「發生災難事件,先拍照還是先救人?」

這是傳播學界非常流行的一個老題目,據說是拿來考驗一個新人「注重專業的程度」用的,若你也被問過,不知你是怎麼答的呢?

據說「專業記者」的標準答案是要先拍照,答先救人的,就會被老師說:「永遠也當不了好記者。」

我相信不是所有傳播學界的老師都這樣照本宣科的教。我聽過有老師說,答先拍照的,要回去先修好公民道德。

身為踏入新聞界七年多的壯鳥(非菜鳥也非老鳥),我也曾幾次跟實習記者說,要當一個好記者,首先要當一個「好人」,沒有良心的壞人是當不了好記者的,但或許可以當得了「大牌記者」和「知名主播」。

專業記者不等於好記者,專業只是好記者的一個必要條件,非充分條件,我以為好記者守則第一條就是:

要具備「好心」來看待你報導的世界。

*2006822網友集結嗆TV活動/攝影/八寶/2006   

回想寫上述答覆留言的心情,其實是對「整個台灣新聞界」越來越往「侵害人權、泯滅人性」的方向傾斜感到憂心,而由衷想對「將來可能入行的後輩」說明:「記者先是一個人,然後才是記者」的本質。

不論是誰,當人忘記自己是「人」的時候,就很容易做出「泯滅人性」的事;當記者忘記自己也是一個人的時候,就會讓大眾看到「泯滅人性」的報導。此等報導累積的殺傷力,不只是傷害到「被報導者」的人權,更透過「主流媒體不作自律又難以他律」的結構性問題,形成一種「不斷製造泯滅人性報導」的媒體霸權和新聞公害,讓受害者越來越多,且每個人都可能是下一位。

對於侵害人權的報導,我曾寫過「是誰給你們踐踏別人屍體的權力?」、「發表者的強權與曝光者的弱勢」、「媒體慢性殺人,下個輪到你?」,說明個人看法和感慨。前幾天聽一個記者同業轉述,有些蘋果日報的記者到了自殺現場,竟直接衝著家屬問:「屍體在哪裡?」逼著家屬只能下跪哭求拜託記者不要拍。

記者憑什麼這麼做?又為什麼會這麼做?幾年前我看到一個記者的部落格講到自己親人自殺,當他自己成為「那個拜託記者不要拍的家屬」時,才知道那種「無比傷痛時還被媒體霸權傷害」的悲哀與無奈。然而「將心比心」,一定要等到發生在自己身上才做得到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該是每個人都需遵守的道德底限,而不是頂著「記者」或「文化流氓」的頭銜,就可以隨便棄守的嗎?

抵制爛媒,還我人權貼紙,設計/關魚/2006

這是我將此篇手記取名為「記者,你給我記著!」的緣由,我由衷希望所有還在當記者的同業們,真的能夠牢牢記著:「我們都是人」,是人就應該要做到「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不要拿著「是環境逼我做」、「我只是要領薪養家」的藉口,棄守「對人性做到基本尊重」的底限。

還在報社領人薪水的那些年,我有把握自己不曾越過這個底限,卻曾因質疑自己成為媒體霸權的結構共犯,而坐在浴缸裡痛哭。2005年在跟網友討論「關於媒體改革的觀念」時,我便特別指出:「有怎樣的社會,就有怎樣的媒體。」「對於少部份資深或明星記者不思自取,常常寫或採訪有違專業和倫常的報導,媒體老闆和編輯照樣喜歡他們喜歡得要命,寧可重用他們,給他們很多版面或新聞時段表現,對真正專業和關懷社會的記者造成新聞排擠效應的編輯結構性問題,惟有靠閱聽人發揮群眾監督力量才有機會扭轉。」

電視台和報社這些年來開除或逼退「不配合編輯高層新聞取向」的記者人數,比一般大眾所看到的「惡質記者」還多,對媒體記者印象很差的廣大閱聽人,因為認識的記者面向非常有限,往往並不清楚「堅持繼續留在不良媒體環境打拼的有良心記者人數」,其實也比惡質記者多得多。只是他們採訪正面和建設性新聞的努力,往往淹沒在席捲眾人注意力的「負面和話題性新聞」底下,或者直接敗在既定的編輯口味手中,一如小記者的隨想日記揭露的「記者真的很渺小~」。

如果連最能也最該擺脫收視率迷思的公共電視,選取新聞的角度和優先順序,都向大眾早已不滿的主流媒體編輯口味傾斜,那台灣到底還有什麼媒體值得公眾收看支持呢?「媒體的平均表現」是一個「民主社會」的重要指標,在台灣眾多的社會改革當中,個人認為媒體改革是居中關鍵,而媒體改革的關鍵,在於能有夠多的閱聽人覺醒,懂得監督不良媒體和新聞公害,並付出行動支持獨立媒體和鼓勵正面的新聞報導,不要讓這些謹守人性底限、努力做好新聞報導的記者們,總是陷在孤立無援、感覺沒有同志的窘境

*苦勞網、環境資訊中心首頁截圖

比起「可說是傾家蕩產」去經營支撐苦勞網環境資訊中心的台灣獨立媒體前輩們,台灣好生活報其實選擇了一種比較省力又省錢的方式運作,這也是我和主筆編輯群目前能夠做到的方式,從2007版的經驗我知道這種「主要仰仗熱心的義務付出」的支撐模式不小心就會中斷,為了讓這個獨立媒體平台能夠順暢持續運作,還需要找到更多幫手、摸索出更穩當的營運模式才行。也懇請關心台灣媒體改革的朋友們,多多幫忙宣傳苦勞網環境資訊中心和本報在內的獨立媒體,大家的鼓勵就是支持我們前進的絕佳力量。

最後,僅讓我以自己當記者滿九年之際,看到日本漫畫【快遞特派員】的一段對話而衍生的答案作為總結:

【快遞特派員】裡有位想寫大獨家而故意出難題的記者「羅蘭」問超級快遞員朗伯特:「你為什麼選擇了這個工作?我這個案子可是要人命的。」

朗伯特回答:

「快遞送的——可不只是包裹……其中還有寄件人所附帶的感情……處在這種時代,我只想好好珍惜……別人的想念以及心意。呃…原本是繼承我老爹啦。客人,你是記者吧?除了情報,你還想傳達一些什麼東西?」

同為記者的我在2005年忍不住自問:「除了情報,我還想傳達一些什麼東西?」

當初想了十幾分鐘,得到的答案是:「我最想傳達的是能夠融化人心的感動,希望看到報導的讀者能夠因此啟動關懷外界的心力,吸引更多人付出實際行動,集合涓滴的力量,讓台灣和世界都能變得比現在更好。」

而台灣好生活電子報,就是離開記者職位但仍是一輩子報導者的我,對於「除了情報還想傳達什麼東西」的問題,從2007年到2009年給自己和母親台灣的答案。

台灣好生活電子報總編輯關魚,2009/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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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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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說明一下,本文中最早使用苦勞網的連結是某種後台連結,苦勞工作站理事長孫窮理老實告訴我說,原網址(www.coolloud.org.tw)因為DNS沒交錢而中斷,剛剛他已去交錢了,但原網址要等到今天深夜或明天早上才會恢復連結(20090515PM 6:32再去看,已經恢復了)。

在苦勞網「跟我們一起打造社會公器」的宣傳單上指出:「台灣對社會運動的捐款,並不積極,以至許多團體必須仰賴公部門補助,在龐大核銷與滿足提案需求的工作壓力下,工作受到牽制,而已苦勞網作為獨立媒體的位置,更不適合已此種方式經營。在國外,NGO組織多靠會費或募款維生,每每讓台灣團體稱羨。」

苦勞網作為一個專門報導社會運動的媒體,創立到今年九月將滿12年,雖靠著口碑營造出每月有定額定時捐款三萬多元的局面,但距離維持基本需求(辦公室租金、網站主機及一位專職行政人力)的運作,一年仍有20萬元的缺口,這些年來所有即時報導和分析稿件全部都是義工無償供應的,如果要邁向穩定的組織化,苦勞需要的資金就更多了。

台灣好生活報目前還不需要靠募款支持,看完此篇想要用捐款支持台灣獨立媒體、想要改善台灣不良媒體結構的讀者們,還請你們將手中的即時雨,挹注給在文章中特別提到的苦勞網、環境資訊中心,或你所知道有在接受捐款的獨立媒體,謝謝。

https://www.facebook.com/zora.cho/posts/10200092702073909

【專業記者不等於好記者,專業只是好記者的一個必要條件,非充分條件,我以為好記者守則第一條就是:要具備「好心」來看待你報導的世界。】

這是我很敬重的網友關魚的文章,三年前我跟她見面的那次,印象很深刻很不忍。

一百五十幾公分四十幾公斤的身軀,揹著厚重的攝影裝備,堅持做獨立媒體堅持報導大埔事件。她有很多對社會責任的堅持,對台灣好生活的堅持。

我沒認識幾位記者,但不管怎樣的環境,都有可以敬重的人。

http://www.taiwangoodlife.org/blog/aboutfish/20090515/7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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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oracho花媽:

看到你來好生活報回應真開心,謝謝你在臉書幫忙宣傳,也謝謝你當年在店裡幫忙賣書。

扭轉新聞明年228要出增訂版了,新版將是為了「台灣好生活報在2015年228實體組織化」做準備,詳情我們有空再約見聊一聊喔~

期待!!

看到苦勞網的「不受台積電歡迎」的標題,就知道這群人的眼界實在不夠寬闊。苦勞網拿台積電來對比受到其他公司歡迎嗎?應該是「不受政府歡迎」、或是「不受大公司老闆歡迎」才像話吧!

另外,留言版更是可笑了。

>> 你愛新的苦勞網嗎?(此為防止機器人灌水檢查,請務必填「是」):*

這是三歲小孩在玩家家酒嗎?

對不起,批評到的大概是妳的朋友或長輩。不過,台灣的左派,也許有在努力,可是,心智年齡似乎永遠停在三歲,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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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ect:

怎麼說呢,對於別人的用心,我不會立刻進入「批判模式」,我比較喜歡鼓勵付出時間心力做事的人,因為那比「只出一張嘴批判」要來得難太多了,何況他們已經持續社會運動的報導長達將近12年,這之間的難度和艱苦程度,我自認為我做不到也可能無法承受。

你只看到表面的樣子,就覺得他們只停留在三歲,這樣不是很公平呢。「不受台積電歡迎的媒體」,那是因為取了一個台灣最有名的企業做代表,凸顯他們關注的「勞工議題」,符合他們的「苦勞網」名稱,這樣就被你講做「眼界不夠寬闊」,是否有失公允呢?你是否好好審視過裡面的報導,至少付出一個小時的閱讀觀察,再來談談你的批判,如果只是一看到表面就開槍,這樣跟那些主流媒體被罵到臭頭的記者,又有何兩樣呢?(抱歉,我這句語氣比較重,因為我對只看到表面就批判的主流媒體報導及網路發言方式,也很感冒)

我覺得像 Insect 這種快速又廉價的批評,好像批踢踢裡面的嘴炮推文喔,一個不爽就要亂批,從來也不覺得自己該上去研究一下苦勞網,就天上掉下來一個把苦勞網評價為三歲小孩的權力。

關魚批判的「媒體」最好也把批踢踢加進去,有什麼樣的社會就有什麼樣的媒體,然後就有這種人。更悲哀的是,這個地方還是缺乏大老闆的所謂電子布告欄,證明這個社會現在把那些低俗報老闆通通槍斃也已經變爛了。孫窮理你客氣個什麼勁,那種嘴炮傢伙還給什麼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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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lafen:

你大概是因為手指有點激動,所以一按回應出去就連續顯現了三篇耶,三篇都一模一樣所以我把兩篇多餘的刪掉了。窮理來這邊會比較客氣,我猜是為了配合台灣好生活報的風格吧,本報從2007年起,希望營造的就是個理性討論、善意溝通的網路環境,所以我的回答和窮理的回應呈現會是如此。

另老實說我非常忙碌,完全沒有時間看批踢踢,沒看過當然不能批判囉,否則不就是你說的嘴砲嗎?批踢踢有批踢踢的文化,使用者就我所知還是以大學生佔多數,可視為小眾媒體,如果本報要批判媒體現象,還是會以主流媒體為主,但我更想做的,是把時間留給鼓勵報導更多台灣的好人好事好物,和公共政策的相關討論上,才能跟主流社會的「話題性新聞有市場,建設性新聞總是被忽視」之結構問題抗衡呢。

好吧,關回話魚加油,大家保持平和的心情。今天張忠謀有對裁員事件公開認錯,十分之……。保持平和心情就不多說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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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chlafen:

不同的媒體網站扮演不同的功能,其中網站工作群的網路個性影響不小,我希望台灣好生活報跟苦勞網、小地方新聞網、環資中心等媒體,能夠做到某種程度的分工互補,包括內容和回應呢。無論如何。還是謝謝你的加油和留言。:)

「台積電不歡迎的媒體」典故請見:

http://www.coolloud.org.tw/node/39159

你愛新的苦勞網嗎?是工程師改版的時候防spam的裝置,可以換成任何的問題,一直沒改。

這兩件事情跟「心智年齡」好像沒有多大關係。

多謝指教。

苦勞網孫窮理

沒錯,我就是毒舌一族。

關於苦勞網,我幾乎沒去過,只是最近經由這裏連過去,沒頭沒腦的就是「台積電不歡迎的媒體」,要找緣由也找不到。

至於那個 「你愛新的苦勞網嗎?(此為防止機器人灌水檢查,請務必填「是」):*」,苦勞網都沒人在看嗎?要留言還要硬說「是」,這是什麼 anti-spammer 呢?(我根本沒有看過舊的苦勞網,你說我怎麼回答呢? )我自己也是網路軟体工程師,從沒聽過有人用這種無效的 anti-spammer。 這種幼稚又無效的 anti-spammer 只是笑話而已。

我當然知道辦這種媒體很辛苦,可是這麼明顯的錯誤不該存在吧!

罵我無所謂,吳念真都罵過我 "Fxxx You"了,版主不用道歉。版主的批評,我也完全接受。

版主的精神和奉獻,我佩服之至。

那個anti-spammer問的問題或許不是每個人都認同
不過與其稱之為「這麼明顯的錯誤」,倒不如說是「無傷大雅的小問題」
對於苦勞網,我們該關注的是他們的努力和報導的內涵
如果只把焦點放在這些小問題上,那就真的是「眼界不夠寬闊」囉!

最近在看一本《用你的筆改變世界》,對照關魚的文章,真是心有戚戚焉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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窮理:

謝謝你跑來回應。台積電不受歡迎的媒體典故我以前有瞄過,這次再看到還是覺得你們好強!

Insect:

那個anti-spammer的問題,我是覺得很可愛啊,不受台積電歡迎的媒體就算不看典故我也覺得很好啊,不同的角度看就會有不同的感覺吧。有句話說「不打不相識」,或許這正是你好好認識苦勞網的契機喔。(你是那個曾經在我樂多本店留言好幾次的昆蟲吧?)

mapuff:

謝謝你的回應。在電腦時代,「用你的筆」好像不太對了,但說「用你的鍵盤改變世界」似乎又怪怪的,或者「用你的腦改變世界」是始終不變的吧。:)

謝謝:關魚
台灣好生活電子報總編輯關魚
轉文於<痞客邦 PIXN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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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lkk:

在轉載文章的時候,附上作者名稱和原出處是基本的禮貌喔,不是只有照我在樂多本店那樣貼就可以囉。(我是原作者所以可以省略的貼,但你不是喔)

你應該要在標題(記者,你給我記著)前面加上轉載兩字變成【(轉載)記者,你給我記著】,並在貼文的最前頭附上「原作者:關魚,原出處:台灣好生活電子報」才是,雖然最後有附「按此看全文」,但有些讀者是不會按的,轉載的人就必須讓不會按的讀者看到原作者和原出處,否則就不符合轉載的禮貌囉。 但還是謝謝你幫忙宣傳本報。

aliceyaya's 的頭像

其實我有時也會忘記在標題前頭附上(轉載),
以為只要貼出原作者和引文網址就可。

關魚的耐心真的是有目共睹阿...
解說的十分詳盡!^^

很高興看到您的部落格,
好漂亮的圖片,好美麗的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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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ceyaya:

我只是比較囉嗦而已啦。:)

小鴻:

謝謝你的讚美,有空多來逛喔!

solojournalist's 的頭像

"善,沒有理由戰勝不了惡,只要天使們能像黑手黨一樣組織起來"。已故的美國作家Kurt Vonnegut在書裡這樣寫著。這位擅長以犀利、嘲弄的口吻諷刺時局的幽默派大師,大概沒料到他過世後,這句黑色幽默仍持續鼓舞著多少人。會把記者天職當一回事的台灣記者,應該不少,可能長期以來都在不同領域單打獨鬥,所以總覺得孤臣無力吧。天使們如果能像黑手黨一樣組織起來,那不得了哩。當然,對Kurt Vonnegut這句話,每個人都有不同的解釋,我則是在瀏覽本網站時,突然想到它。

我的一個好朋友問我,你做這樣的決定,寫那些遙遠國家的東西,還硬梆梆的,有人看嗎?恐怕沒吧。我們之間講話就是這麼坦白,我回答說,沒人看,你就要把你寫的那些當藝術品,像藝術家作畫,音樂家作曲,活著的時候沒人欣賞,寄望死了以後可能大賣,就算死後還是沒人理,那又怎樣,你也不知道。"幽默是一種遠離殘酷生活,從而保護自己的方法"。這是Kurt Vonnegut書裡另一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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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journalist:

看完你引用的話,我立刻想到的是「黑手黨」的組織,跟一般社會運動的組織,除了武力外,有什麼地方特別不同,值得天使特別學習?或者只是修辭上的對比而已?(當然我也可以理解這句話的幽默意涵啦,只是好奇黑手黨組織是否真有什麼特別)

2008年在台灣華山舉辦的簡單生活節有句主題標語:「做喜歡的事,讓喜歡的事有價值。」換成記者(報導者)的角度來說,就是「寫喜歡的報導,讓喜歡的報導有價值」吧。

一起加油囉。

關魚,好久不見,我回台灣了。
雖然無法繼續當主筆,但有好的消息將繼續分享,
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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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

很開心看到你回來了,也辛苦你了。
謝謝你的打氣,只要你的部落格有適合台灣好生活報網摘的文章,我都會不客氣前去收取的。

我會繼續加油的!

it is difficult
to get the news from poems
yet men die miserably every day
for lack
of what is found there--
by william carlos willia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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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iwanese:

謝謝你分享的這段話,雖然我不很確定自己是否真了解你在這篇底下引用這段英文名言(?)的真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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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發生災難事件,先拍照(報導)還是先救人?」的問題,其實沒有標準答案,有不少人認為要「因地制宜」,然而據以判斷「因地制宜」的基準是什麼呢?不外是「怎樣做會對人最好」,或「怎樣做對整體狀況最好」吧。所以我講「要具備好心看待你所報導的世界」,精神其實是相通的。

即使是發生九二一或四川震災那種大規模的災難,眼前如果有一個人是只要你伸出援手就可以救,你會不救嘛?還是一定要等到專業人員來救?這些,不都是一種人性的判斷嗎?

以上,是我原先寫在樂多部落格同標題文的回應留言。前陣子看到海地大震,有醫師執照的CNN記者幫忙開腦搶救海地女孩,對外界指責他利用災難模糊報導,他回答:是的,我是記者,但我首先是一名醫師。讓我再度想到這篇手記,若依樣造句便成了:「是的,我是記者,但我首先是一個『人』。」

好久好久沒來逛妳的版了~~
從陳文成基金會,連到妳的版上
沒想到還會在這裡看到以前的留言!

我常想「觀眾愛看」這句話怎麼可以成為媒體不負責任的藉口?
打個比方,
父母會因為小孩愛吃糖果就一直給小孩吃糖果嗎?
明知吃糖果不營養甚至有害,父母怎麼可以說「小孩愛吃」,所以無限提供呢?

我想起大學時最嚴格的蘇蘅老師
她說:「自己因為正義感所以大學念了法律
後來發現法律不見得是正義的
所以改唸新聞
然後又發現一個人的正義有點薄弱
所以她進入學校教書
希望多教一些正義的記者出來...」

但是......
台灣媒體太過競爭----頻道太多!
所以節目良莠不齊(綜藝節目有黃色、偶像劇都是男尊女卑的灰姑娘、鄉土劇太激動......)

我常想,如果數位電視普及後,情況會不會好一些?
數位電視可以作到使用者付費,要看那個頻道就買那個頻道,應該不會有人付費買好幾個新聞台來看吧=.=
至少有些家長會為了孩子,不想訂購那些頻道與節目,
這樣應該可以慢慢自然淘汰一些頻道吧!
(但不知道要等多久就是了)

但是我願意樂觀地相信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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娃娃狗:

歡迎你又回來台灣好生活報寫回應。「父母之於小孩」與「媒體之於觀眾」,並不是很適合直接拿來作對比,前者有清楚的法律義務關係,後者在很多國家都是商業消費關係,媒體雖有些基本法規要遵守,但所謂「第四權對政府的監督制衡」、「在公共領域所負的教育責任」等等,對商營媒體來說都只是「理想」,不是「義務」。

有關媒體惡質競爭及記者的正義等問題,本報媒體觀察單元有幾篇網摘非常值得參考閱讀:當眾聲不再喧嘩談談媒體的環境與出路,還有「公共化」留在新聞界的人沒有悲觀權利!紀念與《目擊者雜誌》走過12年青春歲月「真正的記者」,是想望,也是實踐

媒體改革跟其他社會改革一樣,是條漫長且艱辛的道路。但如同我在堅持,是一種飛翔的力量所強調的:

===

所有的改革,都從「相信改革終會成功」開始。

所有的改革者,都是一路抵抗著外人誤解和不諒解的壓力,靠著友人支持和鼓勵的打氣,朝著我們所相信的,更美好的世界,飛去。

不管想要去改變的事情,最後能得到什麼結果,「想要改變而去作」的行動本身,就具有意義。

===

這也是台灣好生活電子報當初之所以創刊,且時間過了三年,我還繼續在這裡堅持媒體工作者志業的主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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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初一睡前整理自己從前寫的媒體改革文章,翻到 2004-07-02 原寫於攝影記者張大魯個人新聞台後台的留言(該台已關站,他已轉戰部落格多年)。事件起因是另一個攝影記者,在搶拍新聞時碰觸受訪者的身體而引發爭議(他在大魯家留言辯解時就以「攝影」自稱),看到相關討論,我有感而發寫了下面這段話:

===

翻開世界人權宣言,第一條說:「人人生而自由,在尊嚴和權利上一律平等。」因此,新聞工作者採訪的權利,當然不能凌駕在受訪者的尊嚴之上。

民主國家的憲法為保障人權而設,憲法對新聞自由的保障源於監督公權力,避免公權侵害人權,當新聞採訪已明顯侵害到受訪者人權(包括人身自由、不受毀謗和侮辱的權利)時,某些沒有法律常識的新聞工作者(如張雅琴之流)誇稱那是他們的新聞自由,不但是夾媒體優勢對小老百姓行暴力之實,也侮辱了其他堅持尊重人權的專業新聞工作者。

歷經在媒體工作這些年的觀察和體會,我越來越強力主張,除了公眾人物外(政治人物與明星),一般人民(尤其是受害者及其家屬)應享有拒絕被拍和拒絕被採訪的絕對權利,當小老百姓被媒體包圍到動彈不得無法依自由意識行動時,便有權利告媒體妨礙憲法保障的人身自由。

以此觀之,大魯的堅持「不能碰觸」是有其道理的,而「攝影」辯解的理由是不能成立的。知錯能改,善莫大焉,在記者生涯裡,我也曾不小心犯過好幾次令自己懊惱不已的錯誤,若是對受訪者造成傷害的,我都會致電乃至親自登門道歉,取得對方的原諒,同時記取教訓提醒自己別再犯同樣的錯誤。

沒有記者是完美的,但至少要有心學習當一個好記者,記者的進步奠基在不斷的學習與自我反省上,在當好「記者」一職之前,先要當好一個「人」的本分,是我以前常跟實習記者說的。

===

>或許你們老師也曾經問過你一個題目:「發生災難事件,先拍照還是先救人?」
呵~呵~讓我想到這些相關文章 (不過呢...先吃素吧!)-

編輯室報告:(無關的網址連結已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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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聖外王:

嚴格說起來,你這個留言跟我發表的主題可說完全沒有關連,我原想依照版規直接刪除,但想想還是留個提醒,以後再違反版規,我會一律刪除喔。(20100301 PM5:25 補充:因樓下有讀者反應上頭留言明顯違反版規,已做進一步處置)

你人也太好了吧?
這種這麼明顯的還有機會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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杞人:

既然有其他讀者反應不妥,我就把連結刪掉,只保留比較沒爭議的部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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