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04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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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網摘分類:媒體觀察
對於影響紀錄片工作者權益甚大的的紀錄片版權歸屬,公視的態度更顯傲慢。目前公視委外製作的紀錄片不論補助金額、比例多少,版權一律歸公視所有,對於此一絕對不利影像工作者的遊戲規則,公視高層搬出採購法、營運經費不足等理由回應,完全無視國外公視僅有首映權、後續著作財產權全歸作者,或是僅保有一定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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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案例顯示,在大眾傳播體系之外,台灣社會已經發展出強有力的公民傳播體系。這個公民傳播體系由BBS、部落格、社群網站、公民新聞平台等媒體組成,可以補充大眾傳播媒體的不足(如八八水災期間的網民救災傳播)、設定大眾媒體的議題(如大埔農民反徵地事件)、甚至糾正大眾媒體的偏失(如反對置入行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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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電子媒體待的時間雖然不長,但已經足夠讓我對這個產業幻想破滅。不敢說自己有多遠大的抱負或理想,但心裡對所謂「新聞價值」還是有期待和堅持,不過這個天真的想法,就在第一次的編輯會議上,馬上給我來了盆灌頂冷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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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媒體「置入性行銷」問題引起社會關注,今年1月12日立法院三讀通過《預算法》第62條之1修正案,明訂「政府轉投資50%以上事業單位不得置入行銷」,而今天(4/1)台灣媒體觀察教育基金會、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召開記者會,批判《預算法》規定的不足,並且列舉媒體以「廣編特輯」混淆廣告與新聞的界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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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大學新聞系副教授陳百齡表示,目前政府資訊公開的障礙可分為三點,首先是以「國家機密」拒絕公佈或延長解禁年限,並且以「妨害國家機密」的不確定法律條款限制,造成很多應該公開的資料變成機密,很多關於環保、核能的資訊,政府為政策辯護,人民卻無法取得數據質疑,即造成資訊不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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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近期公視第四屆董事會,在延任適法性仍有爭議期間,接連完成華視及公視新任總經理的遴選與聘任,媒改社與媒觀表達強烈的質疑及讉責。我們聲明如下:
一、公視第四屆董事會任期已於去年12月3日屆滿,在第五屆董事會尚未產生之前的過渡期間,本屬「看守」性質的第四屆董事會卻逕行遴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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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統計,國光石化興建之後,每年的碳排放量會增加1千至4千頓的碳排放量,然而,我們的政府並不正視此開發案對環境生態嚴重破壞的問題,卻花大把的銀子購買新聞宣傳節能減碳,甚至經濟部工業局仍協助國光石化的宣傳,此種作法,不僅欺瞞社會,更是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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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媒體運動的興起原本具有挑戰大傳統的任務;但是現在這個任務卻顯得荒謬了起來,因大媒體的心臟已自己衰竭掉,這隻九頭惡龍遍體鱗傷(當然不是你砍的)、病入膏肓,你去打擊牠任何一顆頭,都像在打擊稻草人,而這隻惡龍仍強壯到對你的攻擊無動於衷……資訊傳遞與接收的可近性增加了,但整全的公共領域卻無法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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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三讀通過所謂「反置入法條款」的預算法第62條之1修正案,禁止政府以置入性行銷方式進行政策宣傳。「反收買新聞」聯盟發表聲明表示肯定朝野黨團拋棄黨派成見,但對於留下「政治性」字眼的模糊空間,以及僅規範政府投資高於50%事業進行置入的規定,讓整個反對政府收買新聞禁令出現了嚴重的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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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反置入」運動甚囂塵上之時,府院黨大動作宣示「新聞與廣告分清楚」,反對黨表示「願為過去置入道歉」。我們除了硬是要持續監督政府與朝野政黨外,千萬別忘了,另一頭巨獸依然雄立於新聞版面之上。
我們來看看,企業怎麼喬裝打扮,攻佔新聞版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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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台灣媒體教育觀察教育基金會等民間團體所組成的「反收買新聞聯盟」今天(2010/1/10)上午正式成立,反買盟並發表四點訴求,禁止政府進行任何置入性行銷,並盡速修法增訂「反置入」條款,各黨也要約束黨員不得進行置入行為,媒體本身也該訂定自律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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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9的媒體指南,持續與您一同關注置入性行銷。我們硬是開發了兩項專題:全國觀光發展會議、台北跨年煙花四溢。
觀光發展篇:
看來這學者官員充斥的座談會很受歡迎,三大報都有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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