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09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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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網摘分類:行政司法
很有處理群眾抗議經驗的中正一分局都還會選擇性執法,如果被約談、起訴的人名氣不夠,又發生在欠缺媒體關注的偏遠地區,天高皇帝遠的地方政府習於違法濫權,更是無法無天有如土匪治國。美麗灣開發案的違法環評會上,台東環保聯盟志工林國勳以賽德克巴萊及綠地海洋的裝扮演出默劇,竟也收到「侮辱公署罪」約談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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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正一分局竟然因為柯一正導演與網友「快閃」的30秒鐘「我是人,我反核」活動而遭約談,簡余晏痛批,台北市政府警察局竟以刑法185條「公共危險罪」約談,員警是太閒了嗎?無案可辦了嗎?還是為了拍凱道總統的馬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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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官方自己都不清楚,美麗灣再環評的形式,算是「補作環評」或是「重啟環評」,乾脆就以目的論稱它為「解套環評」,用一個事後環評來解決撤銷死當的環評。
刺桐部落林淑玲起身發言,表示從美麗灣開發以來已撕裂部落情感,讓很多族人相互仇視。美麗灣渡假村從未關心地方部落,卻拿地方豐年祭來招攬遊客,完全不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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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是朱立倫擔任新北市市長?他對新北市不熟,在桃園縣的政策都偏執經濟發展,對縣政整體的規劃與努力幾乎看不到……在他眼中,地方環保、城市永續發展都是口號,選上「大位」才是真的。民眾聽不懂的,不想真確了解的,他都不做。他很清楚,大部分課題民眾感覺不到,除了交通建設。
從蘇貞昌、周錫瑋,到朱立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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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五○年代的白色恐怖時期受到政治迫害的大概有100 萬人……如果我們不希望過去那樣的事情在未來再度發生,就必須要誠實的去面對過去。我再一次請問龍主委,您在這本著作告訴我們—請用文明來說服我,我也在這裡請問你,請你用文明來說服我,請拿出你的良心告訴我們,在那一段歷史當中,誰要負最大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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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狀告中興環工系教授莊秉潔,認為他引用不實資料發表錯誤研究結論,指出六輕排放一級致癌物砷、鎘,導致雲林沿海居民直腸癌、血癌死亡率偏高,造成居民恐慌也讓台塑名譽受損,台北地方法院第一次開庭,法官認為學術研究只要有相當依據就可,台塑認為自己名譽受損,應自行舉證有無污染,要求台塑拿出更多舉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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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條例」完成多年,台北呈現一片浮躁氣氛,到處有建商或仲介遊說拆房子、蓋大樓,有些地方的人擔心有古蹟或河溝妨礙都更,就想人拿掉附近的古蹟和河溝……郝龍斌當市長已五、六年,幾乎沒有例外的為建商和政治椿腳服務,一塊又一塊的古蹟和綠地毀在他手中。建商在台北各地方的粗暴作為,不當盤據公有綠地和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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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港將發展,中央政府投入鉅資、召來財團,全力發展這塊真有發展之地,不像中科四期只是空殼騙選舉,地方政府也全力配合,規劃出八里與林口約一千多公頃的特定區計畫,計劃成為台北港的腹地,全新打造一座台北港國際海灣城,甚至都可能成為最靠近中國的遷都新選項。
八里翻轉了!但是居民倒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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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耶誕節前夕,台灣當代漂泊協會在網路上發布了一部短片,並與人權團體召開記者會批評台北市政府用灑水方式作為驅趕遊民的政策,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也大動作開記者會回應遊民團體的批評,並表示將會對這些團體提告。
今年三月中旬,台灣當代漂泊協會的工作人員正式收到檢察官的開庭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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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市府到底是真的不知道自己問題在哪裡(笨得一塌糊塗),亦或是故意推託迴避問題(壞得一塌糊塗)?
事實上,本案有三個層次的問題應面對:第一是都更條例違背憲法、人權與民主,以及公共利益的釐清,必須透過修法途徑解決問題,這是內政部(營建署)的職責所在。其二是文林苑都更案行政程序有無瑕疵,包括市府早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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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府所核准之拆照為98年7月所發,當時王家不僅拒絕都更,就連行政訴訟也還未有結果,為何市府可以核發拆照?對此,邱英哲則解釋,依照都更條例,只要實施者取得一定比例地主同意,就可依法申請建照、拆照,也可把不同意戶劃入拆照核准範圍。律師詹順貴批評北市拿不出證據核准拆王家,將根據毀損罪對北市府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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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3月北市都更處長林崇傑受訪時也坦言,現行都更只是在各地複製出大同小異的高樓,不是真正都更,也對都市機能沒有太多貢獻。他當時指出都更處的後續目標想推的是「都市再生」,著眼更新地區對於都市機能的促進。當然沒有爭議的時候,每個人都可以把話說得很好聽,一旦爭議發生……搞到現在,依法行政成了髒話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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