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官們,別把人命當玩具!
*國防部首頁截圖*
*軍中人權促進會截圖*
*公視有話好說論壇2013/7/15談洪案所整理的資料*
在鄉民熱心整理的中華民國國軍不正常離奇死亡全記錄裡,從1982年吳山炎事件(又稱金門213慘案)到2013年的洪仲丘、呂孟穎案一路共列舉出29個人名,卻僅是國軍異常死亡案件的冰山一角。根據「南陽艦魅影」作者江元慶的估計,從1993年至2002年台灣軍隊計死亡約2400人,衍生2400個家庭的辛酸,非戰爭時期的台灣國軍每年平均喪命竟高達240條!
雖然在黃媽媽主持的「軍中人權促進會」等民間組織多方爭取下,2002年軍中死亡人數已降至約180人,但只要台灣國軍異常死亡人數不是零,就是三軍總帥和國防部高官們的恥辱。
為什麼無德無能的人會被提拔到軍中高階將官的位置?為什麼每次爆出高階將官縱容屬下凌虐基層兵員時,他們得到的懲罰總是不痛不癢,鋒頭過後繼續「高官我自為之」?掌握軍中人事大權已有五年多的馬總統,你除了用「絕對的權力造成絕對的腐化」指責國防部之外,對這些腐敗的人事做過何等處理?
*公視有話好說論壇2013/7/15談洪案所整理的資料*
上圖是公視有話好說論壇昨日(2013/7/15)談洪案所整理的表格。比對國防部昨日公布的調查報告,及聯合晚報最新報導的洪仲丘死亡告白,洪的長官們夾怨報復、將士兵凌虐致死的事實已經非常明顯,但最國防部高軍事檢察署偵辦至今,卻只是把副旅長何江忠以涉嫌「職權妨害自由」、「職權強制」、「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懲罰」等三項罪名,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故意忽略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長官凌虐部屬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重罪。
更荒謬的是,國防部高官錯估民怨情勢,最近一週不斷向各家媒體放出煙霧彈,企圖轉移凌虐案件的焦點,當時可能是現場唯一想救人的退伍醫官呂孟穎竟被移送軍法審判,軍方要嘛抹黑醫官沒有做好急救程序,要嘛抱怨醫官第一時間沒有判定洪中暑,連「洪被送到救護車時,救護車上沒氧氣鋼瓶,隨車醫官沒叫管理士官將禁閉室鋼瓶帶上車給洪使用」的超扯謊話都講得出來!
我真不知道當時在場採訪的記者,為何沒有反問扯謊的軍官:「救護車標準配備的第一項就是要有攜帶式及固定式的氧氣組各一,為何軍方救護車會沒有?」而國防部昨晚(2013/7/15)召開調查報告的記者會裡,改口說「呂孟穎判斷洪是過度換氣症,在救護車上不適合使用氧氣」(也就是車上明明有),國防部軍醫局局長張德明中將的回應則是:「一個生命死亡的醫療過程必須受到檢驗,拿到醫生執照時就應該面對日後可能碰到的挑戰。」
雖然隨後有國防醫學院學生跳出來為張德明澄清,表示上述回應從前言後語聽起來實有勉勵之意,然而只要具備醫學專業的醫生,就知道洪仲丘遭凌虐的程度已經不可回復,再怎麼急救都無效,張中將的「保守發言」某種程度仍會誤導大眾將過錯歸給呂孟穎,即使他私下回信時表明對呂的支持立場,但對比基層醫官屢次在凌虐或突發事件時賣力挽救弟兄的困難與勇氣,國軍將領們的良心究竟何在?
*公視有話好說論壇2013/7/15談洪案所整理的資料*
曾幾何時,強調榮譽和同袍之情的台灣國軍,淪落到「別人家孩子死不完」的地步?曾幾何時,台灣青年們「希望當兵是件值得驕傲的事」,變成一種緣木求魚的奢求?曾幾何時,還願意到軍中服務的醫官們,在發揮專業盡其所能救人之後,竟得成為不當管教事件的代罪羔羊?
面對威權的欺壓與高官的卸責,要尋回台灣國軍體系的公理與正義,唯有靠公民們團結爭取。僅以此文紀念20年來在軍中不幸喪命的3000多個弟兄,最後我想說:
我們絕對不會讓你們白死,2013年7月20日早上九點,大家國防部前面見!
台灣好生活報總編關魚,2013/7/16
《2013/7/16午夜補充》
剛看到中央社午夜報導:洪仲丘非親生 雙親仍疼愛有加,即便如此,將養子「視為己出」的洪家父母,失去愛子的傷痛仍與親生父母無異。很想問問那些兒子、女婿當兵比例偏低的高官們,如果今天是你們的兒子、女婿被凌虐致死,你們辦案追真相的反應會僅止於此嗎?
【附註】
720行動AM9:00在國防部大門舉行「公民教召」,PM6:00起在立法院濟南路舉辦「紀念燭光晚會」。
本篇手記「藍色部分」均是該文字所提事件的報導或歷史資料超連結,欲深入了解「國軍體系高官殺人事件」的讀者,請不吝點選參考。
【延伸閱讀】
⊙ 中華民國國軍不正常離奇死亡全記錄
⊙ 我們那冤死的弟兄們(管仁健/著)
⊙ 軍中人權促進會
⊙ 還仲丘公道!- 公民1985行動聯盟
⊙ 把屬於新世代的公平正義標誌奪回來吧
⊙ 公視有話好說:操死士兵為軍紀?軍隊不能講人權?
⊙ 洪媽媽的眼淚,台灣母親的憂心
⊙ 大埔:高官逼死逼瘋良民,不用負責?
回應
唯一想救人的已"退休"醫官呂孟穎=>應該是"退役"吧
謝謝提醒,原詞已改成「退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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