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04 月 29 日
我不是律師,是護士
摘要:
既然決定有沒有罪,是否勝訴的關鍵點在法官,因此我向來不相信律師可以幫當事人的案件起死回生。除非這位大律師可以直通法官,否則律師不過就是案件的輔助者,而不會是主導者。律師的作用,在於讓事實以法律人看得懂、判得下的方式,呈現給法官。當律師接到當事人委託以後……
編按:
在我國司法體系中,律師究竟扮演何等角色? 本文用醫療來比喻,堪稱另類法學常識的小品文。(原文網站會自動播放歌曲,請有心裡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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