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03 月 29 日
慶祝建國百年,先廢除「集會遊行法」
摘要:
政府熱熱鬧鬧宣揚百年民主成果,但至今卻有許多為了公益站出來爭取民主的人士,頻頻因「集會遊行法」被起訴。例如2007年嘉南藥理大學副教授陳椒華到國家通訊委員會前,一個人絕食靜坐抗議未評估風險前即發照WiMAX,過程和平也未妨礙交通,事後卻遭警方移送、檢方起訴、一審法院還判有罪,令人髮指。
編按:
誠如廖元豪教授在「把街頭還給基層異議者!—重省集會自由與集會遊行法」所言:「本來就符合『主流意見』的聲音,根本無須靠憲法保障也能出頭。唯有異議者,才需要靠憲法來保障其意見免於多數與主流的鎮壓。解釋適用憲法的表現自由規定時,不能持著「假中立」的態度,無視既有社會地位、資源的分佈,而「一視同仁』;相反地,必需念茲在茲『弱勢、異議聲音能被聽見嗎』。這種對權力關係敏感的思考模式,才是正確的途徑。」
廢除集遊惡法,是國會最大黨和只顧著計算自我權力的反對黨虧欠人民已久的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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