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03 月 29 日
[敬邀連署]給我滴水不漏的工業放流水管制標準
摘要:
美國工廠放流水管制了110種毒性化學物質,中國大陸管制了數十種,歐盟與日本甚至連一般河川水體中的毒性有機物含量都訂定了嚴格的標準!如果各國都認為工廠廢水中的上百種毒性物質應該列管,為何台灣可以只管12種?難道要再等下一個塑化劑事件爆發或某個石化廠污染,環保署才肯把法規修改到滴水不漏嗎?
編按:
若任憑環保署對工廠放流水的管制標準項目「放水」,台灣的水源將永遠難以避免毒害威脅。連署行動需要你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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