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 03 月 31 日
讀書,應該是種打發時間的樂趣!
由 totodoghouse 在 2010/11/01 - 16:30 摘錄 | 分類:

摘要:
為什麼家長、老師、大眾都要把「閱讀」這件事搞得很神聖呢?這不過就是一種打發時間的事,哪還需要什麼樣的理由,或者需要什麼太多的知識(常識)才能做的事?讀書的順序應該先是什麼都不知道,然後開始去接觸任何東西,產生了「有趣」的狀態(結果),在這些狀態裡,持續去尋找更多的樂趣。
編按:
讀書不是知識分子的權力,而是每個人都能享有的一種生活態度,更應該是一種尋找樂趣的過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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