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04 月 18 日
非法行政,草菅人命:廢除死刑推動聯盟新聞聲明
摘要:
四位死刑犯在最高法院為定讞判決時,並無任何辯護人為其辯護,依據馬總統批准生效並具國內法效力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關於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死刑被告無論在任何階段都必須有辯護人……法務部長曾勇夫卻惡意漠視,在大法官未做成任何決定前即逾越司法權認定聲請釋憲不合法,此作為不僅並非依法行政,可謂草菅人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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