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信介在美麗島事件大審/引用自國家文化資料庫
在倒閣失敗的今晚,讓我們重溫這篇「請與我一同告別舊時代」經典演講詞,好好想想:為什麼台灣最大的反對黨這些年來會墮落到現在這種地步,以及台灣在朝野兩黨都不值得期待的現況中,公民們要如何發揮更有效的政治力量。
*黃信介1979年創辦的美麗島雜誌第一期
主席、本院各位同仁:
12年前的12月(註),咱台灣籠罩在一片肅殺的恐怖政治氣氛下,為台灣社會的民主前途奮鬥打拚的美麗島同仁,在12月13日清晨大整肅行動中集體被逮捕入獄,隔一天,就是14日那天,以無民意基礎的資深委員為主體的本院,不問是非、不顧法律程序,一致舉手同意警總軍法單位非法逮捕、收押本席。因為這件事情是無法無天的,所以本院的公報不敢記載,空無一言。隔年,又非法註銷選民用選票付託給本席的立法委員資格。
各位同仁,歷史的是是非非,可以原諒,但是,不能忘記,更不能抹殺。美麗島事件是台灣整個社會的災難,國民黨用高壓的恐怖手段,想要鎮壓台灣人民爭自由、爭公義、追求民主的願望與努力,很遺憾的是,本來應該是台灣最高民意機構的本院,竟自我作踐,去做國民黨不義統治、壓制民意的幫凶共犯:
這個「國會」以其暴力的多數,不僅護衛著全世界最長的「戒嚴」和「戡亂時期」,為獨裁者的逮捕國會同僚熱烈的鼓掌通過,作不義的幫凶,以出版法、廣電法迫害言論出版、選罷法妨害公平選舉,更進而通過延續戒嚴統治的集遊法、國安法,不僅不思如何來彌補戒嚴高壓迫害的萬民創傷,而且助紂為虐的變相將戒嚴時代換湯又加毒藥。長久以來,由於欠缺民意基礎,本院已經淪為國民黨的黨意尾巴機構,而不是最高民意機構。
但是,歷史證明,正義的女神最後總是疼惜那些被辱、被欺負的人。國民黨以軍法審判、司法審判來宣判美麗島同仁叛亂,將我們監禁在黑牢。不到一年的時間,不願被侮辱、被壓迫的沈默的台灣人,用他們最軟弱但也是最銳利的武器--選票,來審判國民黨,來還美麗島同仁的清白。十幾年來,這種審判一次又一次重演。
各位同仁,美麗島事件以後,國民黨驚惶地發現,它40年來用高壓恐怖手段所欠台灣社會的歷史債務,若是不償還,那麼,表面上溫順、好欺負,但是內在倔強、不願永遠被侮辱、被欺負的台灣人,一定會一次又一次用選票來審判國民黨的不義統治,一定會愈來愈勇敢地站起來向國民黨討還一筆一筆用血淚浸泡的歷史債務。所以他不得不被迫解嚴,不得不被迫特赦平反美麗島事件。
但是,美麗島事件只是國民黨所欠的歷史債務的一部份,台灣還有二二八以後無數政治冤案還沒有平反,還有千千萬萬被侮辱、被踐踏的政治犯還沒有平反,甚至被剝奪參政權、工作權,台灣不義的政治結構和法律結構還有可能繼續侮辱、踐踏純良的台灣人民,國民黨對「政治謀殺條款」的「刑法100條」至今還堅持「只修不廢」,海外鄉親返回故鄉的「黑名單」至今然存在。
*白色恐怖遭迫害的新聞人員名單/翻攝自《人權之路—台灣民主人權回顧》2008新版
各位同仁,只要這些不義統治的殘餘還在,光我一個人的特赦和復權仍然不能和平的結束極權統治的舊時代,動亂不安的陰影還是更嚴重地籠罩這個社會,在國內外民主浪潮沖激下,想抗拒他甚至於還有可能引導台灣社會陷入戰亂。
各位同仁,
大法官會議 283 號解釋令 使得本席被非法剝奪的立法委員資格得以恢復,使得本席能夠回到離開了12年的國會殿堂,這對本席來講,是一件值得安慰的事。但是,本席今天站在這裡,不是貪戀應該早就要改選的立法委員職位,而是要替過去國民黨不義統治的這段歷史作一個見證。
剛才本席嚴厲地批評了許多老同仁,說他們是國民黨40年不義統治的幫兇共犯,本席不是對他們12年前落井下石、助紂為虐的報復,而是懷著悲憫的胸懷,誠懇的邀請他們共同思考一個嚴肅的問題,咱這群走過大半個人生的老一輩政治人物,究竟還能替咱的社會、國家做啥麼最有意義的事情?
法國一位大文豪曾說:「有的罪惡,不能洗刷,只能補償。」老實說,本院過去40年的許多表現,許多幫助國民黨維持不義統治的表現,歷史會宣判是罪惡,這些已經成為歷史的罪惡是無法洗刷掉的,但是卻可以用其他的表現來補償。
各位同仁,過去十年來,台灣社會要求民主的聲音,其力量已經大大改變了台灣社會、政治的面貌,建立一個新的、民主的、公義的社會,已經是不可阻擋的社會潮流,對內如此,且看外面的世界:東歐、蘇聯這一兩年的變化,說明了想阻擋民主潮流的反動行為,終將會被民主潮流沖垮。國內外都瀰漫著民主的狂潮,一切在大變,惟獨國民惟獨國民黨控制的立法院不變。
台灣過去這幾年民主化的努力中,老實說,本院的貢獻實在很小,甚至成為民主化絆腳石。國會老委員的退職和全面改選這件事情,最有力地說明這一點,本席今天站在這裡,除了宣佈立即辭去職務以外,特別誠懇地邀請各位老同仁,包括「自由中國
雷震事件 」中有相當風骨的
梁肅戎 院長,能夠在政治生命即將告一段落的此時此刻,以行動共同來辭去立法委員的職務,並且共同來廢除舊時代戒嚴殘餘的刑法100條,讓我們用這一象徵的行動來結束一個不義、被扭曲的舊時代。
本席相信,讓這樣一個你們曾幫助維持,至少默許它存在的舊時代,在你們自發的行動中象徵地結束,會比在你們被迫退職中結束,更加有助於我們的社會和平順利地過渡到新的時代。在那一「正在急促地叩門的新時代」中,過去的冤屈、過去的不義都將還以之平,歷史的缺憾、是非也都還諸天地,那時候,我們才能昂揚地向前看,而不必充滿戾氣地要清算過去。
各位老同仁,政治人物不貴乎看他如何開始,貴乎看他如何結束,自古蓋棺論定看「一個政治家的最後如何作為」而定其終身,如果你們對過去能作這項補償,歷史終將原諒你們、肯定你們。
今天我光榮的站在這裡,絕不是三天前你們通過的赦免法使我進來的,而是台灣人民的民意力量使我進來的,我要提醒你們,赦免法維持不了立法院的尊嚴,反而再一度的摧毀了尊嚴,你們應還記得總統不能連任,國會必須改選,結果司法院的解釋使他們連任了40年。然而,本席的復權雖然經過總統根據憲法的特赦,再經司法院的解釋仍然不算數,抓人根據「鼓掌法」,復職卻還得經過「赦免法」!為此三天前我在立法院鬥口幾乎被警察丟出去!
諸位,有罪該赦免的「兩代連任七次的蔣總統,和連任40幾年的國會老賊」,如果你們說通過這種法是為了維持法治尊嚴,請問同一個星期中出國的蔣宋美齡,獨自佔用國營專機、獨自佔用軍用機場、私自運送巨額財物而豁免海關,而五院院長外加總統、副總統上班時間卻免假列隊歡送,如此超級禮遇有無通過「禮遇法」?否則犯如此重罪,為了建立法治尊嚴為什麼不必也通過赦免法?凌虐侮辱反對黨如此其苛酷,禮遇統治者如此其崇隆,冷暖厚薄如此,這叫「法治」尊嚴?你們犯的罪已極沉重,你們無權赦免我,願上帝赦免你們!
各位同仁,本席結束這演說後,將走出本院,交出選民付託給我的立法委員資格和職權,回到我來自的「社會」,回到曾付託我的「選民」身邊,永遠和他們站在一起,為建立一個民主、自由、公義台灣社會繼續奮鬥打拚。在這最後一刻,本席誠懇地邀請各位同仁與我同行,走向台灣社會,和台灣人民站在一起,共同來結束舊時代,建設新社會,歷史會因此而正確的評價你們的!再會!
黃信介,1991年9月27日
【附註】
12年前的12月,指的是1979年發生的美麗島事件 。特別說明:其實這篇演說我在2013/10/6就已經著手編輯,但當時事忙無法編完,直到今天看完倒閣大戲後覺得不趕快推不行,所以開頭顯示的發佈時間才會落在當初開始編輯的日期。
2013/10/16 PM9:00更正:經讀者高閔琳提醒,公告首段描述「第一次倒閣」有誤,已更正為「第三次倒閣」,特此向大家致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