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農民的赤腳(左)、向總統府遞出反粗殘徵收陳情書(右)/攝影/關魚
苗栗竹南大埔農民的赤腳,在 2010年6月23日,從他們呵護備至多年卻遭極權毀於一旦的農田,走到高官在上的總統府和監察院。因為他們賴以為生的家園、民主國家保障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憲法保障最基本的生存、工作及財產權,全部被苗栗縣長劉政鴻以高票連任當選的傲慢霸道態勢,恣意濫用公權踐踏。
30多位大埔農民和聲援的學者、社運人士,頭戴斗笠頂著台北豔陽,高舉苗栗縣政府在 6月9日指揮怪手開入稻田毀壞庄稼的證據照片,從台北賓館門口緩步走到總統府陳情,沿路高呼「五『腥』縣長!暴殄天物!欺上瞞下!馬總統,即刻調查!彈劾劉政鴻,糾正內政部!」
本次從苗栗北上陳情的不少農民都超過70歲,年紀最長的阿嬤陳譚銀妹已經84歲了,因為警察要求農民不能直接從凱達格蘭大道的總統府正門進入,阿嬤只能從北一女旁邊的小路繞道,在陳情隊伍後方一度走不動,讓扶著阿嬤肩膀的成員連忙叫前頭走慢一點。臨近北一女大門時,警察要求陳情群眾將布條和照片收起來並停呼口號,否則視為「非法集會遊行」,引發陪同自救會的立委田秋堇抗議:「這些都是要跟總統陳情的物資,不是遊行標語!」
*84歲的大埔阿嬤陳譚銀妹(左)、陪自救會進總統府的立委田秋堇(右)/攝影/關魚
濫權徵收荼毒農民,留一口飯竟成奢侈
從2000年土地徵收條例通過後,各級政府打著「公共利益」的招牌強搶民地,蹂躪人民權益的案例有如烽火連天處處延燒,遭劉政鴻指揮怪手輾過庄稼的大埔只是其中之一。例如日前新竹縣政府舉行「二重埔地區相關土地徵收說明會 [2]」,縣長邱鏡淳派出大批警力對民眾一一搜身,還刻意佔據反對徵收一方的座位,視「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益」於無物。
前來聲援大埔農民的竹東二重埔地主權益自救會成員劉慶昌說:「像戒嚴一樣,我們開會(說明會)為什麼要有兩三百個警察在那邊圍住我們?就像大埔那樣(指著怪手毀田照片),這根本是搶劫嘛!這是政府嘛?台灣是民主國家嘛?老百姓種田有什麼罪?什麼區段徵收,這是滅農條款!」
73歲的新竹縣二重埔阿嬤彭宋清妹站在「浮濫徵收,圖利財團」的布條前,講述自己祖傳田地被徵收和開說明會所受到的威脅後,忍不住泣訴 [3]:「記者先生媒體喔幫幫忙,還有馬總統,留一碗飯給我們百姓吃好嗎?我求求你們,大家我求求你們!我每天都睡不著……(痛哭跪地)……我每天睡不著,真的,沒有人要聽我們的話……(泣不成聲)」。
*大埔自救會及聲援的台灣農業陣線、學者、立委高喊「立刻停止濫權徵收」/攝影/關魚
大埔自救會向總統府和監察院提出苗栗縣長劉政鴻的五大罪狀包括:「暴殄天物,糟蹋五榖」、「欺上瞞下,隻手遮天」、「強搶民地,佔地為王」、「威脅農民,妨礙自由」、「浮濫徵收,圖利財團」。雖然苗栗縣政府針對農民和外界的質疑一再宣稱「依法行政」,但根據詹順貴律師協助大埔自救會向法院提出的行政訴訟,及向監察院檢舉劉政鴻的書函,劉縣長涉嫌違法亂政的重點可條列如下:
法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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牽涉法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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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政府在竹南大埔的暴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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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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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條: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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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6/9指揮警察壓制農民的抵抗,將試圖阻擋怪手毀田的農民強壓在地,導致數人受傷。6/28把用肉身抵抗怪手的弱女子強拖強壓上警車載往外埔,限制其自由超過一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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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條:居住遷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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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利財團粗暴徵收,安排保全封路限制住戶出入,已經和即將拆除多間祖傳房產,大埔人流離失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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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條:生存、工作及財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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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經合理合法程序即徵收農田,踐踏世代農民的生存與工作權,對願被徵收戶也未予最基本的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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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法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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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條:損益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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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規定行政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的方法,劉政鴻卻選擇對人民權益傷害最大的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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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執行法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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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公平合理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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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應依公平合理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本徵收案既無公共利益又重傷人民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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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執行法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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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3條:保障農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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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條第5款規定無法在一個月內收穫的農產品不得查封,本次毀損農田原本再40天即可收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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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職權行使法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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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條:必要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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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必要限度,並需採取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的方法,大埔案不但違法壓傷人民、限制人民自由還怒罵抵抗者是「瘋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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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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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條傷害、第302條剝奪行動自由、第304條脅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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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政鴻濫用公權數度派怪手毀壞庄稼過程中,觸犯傷害罪、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並威脅農民「再不繳權狀,連神仙都救不了你們 [10]」,觸犯強制脅迫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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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制度法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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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8條:執行議會決議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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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政府對議會的議決案應依法執行,劉政鴻卻罔顧苗栗縣議會決議「暫停拆屋與施工」而一意孤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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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徵收條例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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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條至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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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收前依法應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關係人的意見,但縣政府刻意隱瞞地主自行擴大增收,內政部失職不查即行通過,強迫地主直接進入價購程序並違法封鎖地主的異議與協議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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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苗栗大埔自救會呈告監察院檢舉書、詹順貴律師,補充製表:關魚》
*苗栗縣議會決議縣政府在兌現承諾並與居民達成共識前,應暫停所有徵收手續/翻攝/關魚
網路民怨沸騰,總統府僅派公關副主任出面
即便怪手毀田事件的相關報導畫面在網路引發的民怨指數早已破表,主流媒體並不青睞這條「台灣解嚴之後,政府濫權毀壞農田最嚴重的案例」新聞,曾多次表示「我也是看報才知道」的馬英九總統,僅派出公共事務室副主任接見大埔自救會陳情代表,在聽完鄉民、律師和學者大約半小時的陳述後,表示「我們會以最快速度,通知相關單位妥善處理」,便將十餘位代表打發出府。
*台灣農村陣線、律師和教授陪同農民入府陳情,高舉著極權毀田證據/攝影/關魚
農民卑微訴求,監察院能否善盡職責彈劾猛於虎的苛政?
大埔陳情隊伍隨即來到監察院前,拉著控訴劉政鴻五大罪狀的布條,舉著「劉政鴻縣長--還我家園--竹南農民懇求」海報,抱著最後一線希望企盼監察院能夠主持正義、嚴懲以霸道魚肉鄉民的劉縣長。負責收下檢舉書的值日監委洪昭男開頭就說,針對此案苗栗縣政府已經送來一大疊資料,監察院會對此進行了解。聆聽自救會會長陳文彬陳情和詹順貴律師的說明途中,洪昭男也數度插話詢問:「這些是已經提存的地嗎?補償金已經在農民戶頭了嗎?所有權已經轉移到苗栗縣名下了嗎?」
根據記者朱淑娟在環境報導部落格的「反搶劫式的土地徵收,農民怒吼:請留一口飯給百姓吃 [13]」報導引述,苗栗縣政府行政處處長劉昌軒強調:
這些土地都已合法提存到法院,因此區域內的住戶、農田所有權都不屬於民眾了,而且98年時地上物已補償,「縣府當然有權整地」。民眾質疑縣府把再一個月就要收割的稻穀毀掉,他表示,因為時間很趕,預計年底就要配地,如果不盡快處理,擔心影響其他民眾權益。
至於為何要三更半夜派警力開怪手整地,他表示,「那是最好的時間」,因為白天竹科上班交通繁忙,「縣府的作法是把影響降到最低」。縣府一切依法行政,如果依法行政大家還是覺得縣府有錯,「那是法的錯」,請大家先去修法。
*大埔自救會農民赤腳踏在監察院大門前的人行磚道上/攝影/關魚
置入性行銷媒體造勢,劉政鴻無懼抗議變本加厲
苗栗縣政府提出的「依法行政」辯解,對照上頭整理的苗栗縣政府涉嫌違法亂政表格,誰是誰非,相信稍具法律常識的讀者都能一目了然。
但曾說過「我連讓他們躺的機會都沒有 [14]」的縣長劉政鴻,夾著高票連任當選的優勢,花費大把公務預算(人民納稅錢)購買報紙雜誌版面、電視廣告和地方電台時段,大作置入性行銷宣揚苗栗政績,在主流媒體經營出「苗栗縣政府五星政績」的形象後,對於網路「狗吠火車」的輿論和主流媒體零星、郵票般的 [15]怪手毀田報導,顯然認為不足為懼。在大埔自救會召開記者會和北上陳情後,反而祭出更天怒人怨的手段,全面剷除反對徵收者僅剩的農田庄稼,連獲馬總統頒發敬老狀的103歲陳阿嬤,其安身立命的僅有住屋都岌岌可危。
不等總統府和監察院為期一周到十天的處理行程走完,劉政鴻在大埔陳情隔日即以「園區基地附近公共設施需拓寬道路」為由,打著「合法整地」的旗幟,繼續派怪手對付一直拒絕繳交土地所有權狀的農民,就在2010年6月28日,寫下台灣解嚴以來用極權對付農民最駭人聽聞的另一新頁,逼使痛心田園全毀的大埔農民,得準備在6月30日早上九點再一次群聚行政院和總統府前,以「政府有法能圈地,農民無力可回天,都委會請看清真相 ,農民已經無路可退 [16]」,大聲疾呼各界伸出援手。
*大埔自救會會長陳文彬有些茫然地看著值日監委桌上的眾法全書/攝影/關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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