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生療養院藍彩雲阿姨2008年12月3日清晨在貞德舍前/攝影/關魚
投身媒體改革這些年,有四個女性的身影或面容,深深刻印在我腦海裡,不時警惕著我,該把「阻止政府與媒體聯手侵害人權」當成終身志業。
她們是:白曉燕、邵曉鈴、王建民的阿嬤、樂生療養院的藍阿姨。
商業與政治利益,凌駕在人權與道義之上
1997年我開始當記者的第七個月,就遇到白冰冰的女兒白曉燕遭綁票案。依照國際新聞界的自律慣例,「會危及人質安全」的綁票報導是不該也不能提早刊登的,當年卻在《中華日報》和《大成報》的偷跑下 [3],讓本案提早曝光。刑事警察局局長不得已公開請媒體全面協尋白曉燕下落,一場新聞追逐惡戰隨即在各家媒體的競爭下越演越烈,讓還是菜鳥記者的我親眼目睹與親身感受,多數媒體為了「閱報率」和「收視率」,踐踏人權也在所不惜的醜態。
由於多數新聞媒體天天把白曉燕案當頭條新聞刊登與播出,自然成為立法院質詢問政的焦點,加上白案之前才剛發生桃園縣長劉邦友官邸八死一傷血案 [4]、彭婉如命案 [5],社會普遍存在「治安敗壞的恐懼」,為此焦頭爛額的行政院長、內政部長和警察署長,也很自然指揮警政系統傾全國之力去抓三個綁票犯。
我因此清楚看見,在媒體與政府的聯手下,「明星被害人」和「一般被害人」受到的待遇會如何天差地遠,也在調查資料時發現,能夠普遍提供犯罪被害人保障的保護法草案,原來已經躺在立法院好多年。
當記者滿六年之際,我決定獨力發行「關於媒體改革電子報」,回想當初看見中國時報頭版刊登白曉燕屍體照片的憤怒與痛心,我將發刊詞定名為「是誰給你們踐踏別人屍體的權力 [6]」,開宗明義指出:「任何一個媒體報導,都不能用『新聞自由』和保障人民『知的權利』為藉口,去侵害被報導者和相關者的人權。」
文中也以大園空難為例,提醒「各種災難的現場都必須動員就近的警力立刻封鎖,以免不相干的閒雜人等闖入影響搜救」,希望公權力能確實執行救災的準則,不要放任「難以自律的商營新聞媒體」影響救災。
*抵制濫媒,還我人權網路串連貼紙/設計/關魚
新聞媒體全面蘋果化,侵害人權層出不窮
2003年壹傳媒旗下的蘋果日報開始在台灣發行,出乎「傳統三大報」預估的意料之外,一年內就將台灣報紙市場重新洗牌,該報「不惜炒作屍體與裸體,標題越聳動越有人看」的商業至上作風,讓倍感威脅的三大報隨之起舞,電視台也把蘋果日報奉為「跟著報導就對了」的重要新聞來源,終於讓台灣商業新聞媒體呈現全面蘋果化,導致侵害人權的報導出現頻率越來越高。
在我記者生涯屆滿十年後不久,蘋果日報頭版刊出胡志強妻子邵曉鈴車禍重傷,衣衫不整、痛苦不堪的送醫照片,我在火車上目睹一個小學生問看報紙的媽媽:「這是男生嗎?」而媽媽除了回答照片主角是誰,並未針對那張「侵犯人權的照片」向兒子作必要的解釋。
對此事耿耿於懷的我,忍不住寫出「媒體慢性殺人,下個輪到你? [7]」公開批判「媒體將別人的悲劇變成一種堂而皇之的商業消費」現象,並深深質疑自己,是否已被各媒體層出不窮的侵害人權照片和畫面,「訓練到麻痺」?於是進一步發起「抵抗爛媒,還我人權」網路串連運動,著手抵制「在惡質新聞版面或時段刊登廣告的商品」,希望能夠切斷一些支持爛新聞存活的財源。
我在部落格的補充回應裡強調:「本波抵制行動,不只是針對蘋果日報,而是針對我所見到『嚴重侵害人權』的新聞報導,各主要媒體的廣告商,未來都有可能成為我抵制的對象,包括個人服務的媒體在內。在歷經這麼多侵害人權的報導事件後,對記者當滿十年的我而言,『尊重人權』,已經是個『寧可被開除,也不能再妥協』的新聞信念。」
*2007年8月22日「挺建民,嗆TV [8]」行動
與華視倉促合併,公視新聞品質也淪陷
2006年7月,在年初立法院三讀通過《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下,行政院著手將華視與公視合併為「公廣集團 [9]」,一項表面上看起來很理想的政策,卻因執行缺乏「種種實質面的細緻考量」,讓公視新聞部在搬到華視後吃足「寄人籬下」的苦頭,而部分在商業體系下製作的華視新聞,變成「公廣集團」共播,使得原本最能、最該做到「社會公器」的公視,也出現侵犯人權新聞的惡例。
2006年11月王建民帶著19勝的「美國大聯盟年度勝投王」榮銜凱旋歸台,眾家媒體用攝影機、麥克風和照相機重重包圍王建民的老家,加上想目睹王建民風采的球迷、想藉機收集現場影像賺錢的商人,出入王家的巷子被擠得水洩不通。拒看商業新聞台已久的我,當晚轉到公視新聞想瞭解王建民回台相關消息,就看見想去探望孫子卻被人海阻絕的老阿嬤,立刻被攝影機團團圍住,各家電視台麥克風伸到阿嬤面前,此起彼落問著:「王建民回家,你感想怎樣?」
完全不習慣台灣惡質媒體採訪慣例的老阿嬤,慌得不知如何是好,用雙手摀著臉求記者們不要拍她。那一台台對準王建民阿媽拍攝的攝影機,宛如大砲轟擊著老人家,而其中一台,竟然也有用我交給政府的納稅錢,再轉贈給公廣集團作為經費運作、並無商業廣告的「公視」!
眼見台灣新聞日漸淪為「群魔亂舞」的侵害人權大本營,而掌握媒體報導方向的高層們,面對外界排山倒海的批評,總是以「維護人民知的權利」、「新聞自由」當作擋箭牌,坦行媒體集團暴力之實,屢次不痛不癢地繳交少許罰款,就依然故我地侵犯受訪者人權或製造如腳尾飯般的假新聞,促使我在2007年元旦許下「建立尊重人權的新媒體平台」心願,花兩個月奔走籌備,終在二二八事件滿一甲子當天 [10],催生出「台灣好生活電子報」。
*樂生療養院藍彩雲阿姨、李添培會長(左),樂青到衛生署前抗議(右)/攝影/關魚
公權欺壓弱勢,樂生院民數度受難
然而辭去主流報社職務、為不支薪的志業賣力連續衝刺幾個月後,我就面臨身心俱疲與財務焦慮的雙重煎熬,只有讓好生活報從2007年秋季暫時休刊,直到2008年9月才以「昨日當我不再是記者 [11]」向關心本報的朋友和讀者們致歉,同時宣布計畫復刊的消息。
在籌備復刊的過程中,遭逢台北縣政府與桃園縣政府公告將強制拆遷「樂生療養院 [12]」多間歷史悠久的樓舍事件。1929年日治時代為了方便管理俗稱痲瘋病的漢生病患,統治者建置樂生院作為強制收容全台漢生病患的隔離院區,到國民政府時代仍繼續執行。這些院民被錯誤的隔離政策與國家命令,剝奪許多被視為「正常生活」的基本人權,歷經七十多年,當樂生院成為全球僅存的三座漢生病患隔離機構遺跡之一,政府卻以興建新莊捷運機廠為由,企圖把眾多院民安身立命超過半世紀的家園強制拆除。
為此,台灣好生活報在創刊第二期報導「愛護樂生,請讓眾生都快樂共存 [13]」、第四期刊登「樂生捷運可雙贏,上百團體大遊行 [14]」,希望讓還不了解樂生人權議題的讀者們,在有限的篇幅裡掌握「公權欺壓弱勢」的來龍去脈。遺憾地是,上百個民間組織共同發起的415樂生大遊行,只是減緩了樂生院舍被拆遷的速度,終究抵擋不住惡霸的公權。
2008年12月3日,大批警力持警棍護衛捷運工程人員,把手無寸鐵的樂生院民 [15]和聲援青年團團圍住,因藍彩雲阿姨 [16]緊鎖在她一輩子的老家貞德舍不肯離開,警察就祭出電鋸破開大門,宛如對付惡盜般,將一向溫柔而堅定的藍阿姨硬逼出來。當藍阿姨的代步車一出家門,前來採訪的主流媒體蜂擁而上,藍阿姨只有用閩南語哭訴:「我一輩子沒偷沒搶,為什麼警察要像抓強盜一樣對待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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