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 年 09 月 0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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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網摘分類:行政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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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來看一下吳敦義先生的監察院財產申報資料,有一筆台北市中正區的土地與房產,兩台轎車,其中一台價值百萬,存款一千八百多萬,夫人蔡令怡光是國壽保單價值約一千萬元,難怪你不能理解無薪假的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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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行政院長吳敦義前後以一國元首、最高行政首長之尊公開表示,法院不應撤銷環評結論,甚至指這是「禍國殃民」。用這般恫嚇的語言向法院喊話,引發干預司法之批判。
然而對照最高行政法院今天的裁定,在中科三期環評通過後兩天駁回抗告,表面上似乎保有法院的面子,但實際上其裝腔作勢卻是一目了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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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環評委員幾乎全面噤聲下,中科三期七星基地環評審查今在環評大會過關。
過關不讓人意外,因為各種跡象顯示結果會是如此。不過最令人錯愕的是,今天有九位學者環評委員與會,竟然沒有人對中科案提出質疑,甚至多數委員在主席、環保署長沈世宏詢問有沒有意見時,竟然一片靜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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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環委」長驅直入專案小組與專家會議
如果從10個人投出7:6的結果(是有人複選, 不是有鬼喔。)來看,5個在過去沒有參加審查會、也沒有「專業」的官方委員加入,實在發揮了關鍵的作用,到底這個案子的「個案特性」是什麼,需要官方委員來參加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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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性侵6歲娃,輕判3年2月,法官竟稱『未違女童意願』」;再看這個「2歲女記錯時間?性侵犯判無罪」,兩則新聞,讓人看見法令的問題,也看見令人擔心的社會問題。
近日發生多起幼童被性侵的新聞,但最終都是以幼童未明顯表達「抗拒意願」,而以刑責較輕的刑法227條,使加害人刑度減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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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中科判決的執行上,真的有所謂的「衝突」的話,那就是「法治」與「廠商利益」之間的衝突。也就是說,馬、吳是在兩者之間選擇了後者;行政部門公然抗拒法院判決、視制度如無物,馬英九的這番話,已正式宣告他最愛掛在嘴邊「依法行政」的破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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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已裁定七星基地停工,中科廠商繼續營運、裝機,后里農民廖明田問:「這樣有依法行政嗎?政府為何讓人民如此心驚惶?」
綠黨召集人潘翰聲說,環評結論已被法院裁定無效,一個不存在的東西今天還在持續審查,就是審查一個「鬼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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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丞儀不解:「以一個法律人觀點來看,不懂抗告成功機率高是什麼意思?」他表示,法院做出中科四期的裁定,是基於「勝訴蓋然性」,政院與環署對法院裁定的說法充滿謬論。黃丞儀並說,自林內焚化爐案後,最高行政法院清楚明言公共利益不是只有廠商利益與國賠,政府一味捍衛廠商利益,恐陷入結果論的謬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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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覺環評通過無理,人民當然可以依行政程序法、行政訴訟法追究。但葉俊宏今天說,如果蓋了房子事後,法院判許可無效變違章,要拆房子,可以這樣嗎?這不是大災難嗎?
問題是,如果是違章,當然要拆不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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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兩黨和其名嘴護衛隊互相責備,真是令人倒盡胃口,許多評論者連基本資料都搞不清楚,就亂罵一通,有時後來罵到自己,實在非常好笑。……法院裁定中科三期、四期停工,行政院卻拒絕徹底執行,在法院罕見地打破「法官不語」以新聞稿解釋後,還要讓已經投產的廠商繼續量產,升高為行政與司法之間嚴重衝突的憲政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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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程序瑕疵導致行政法院判決停工之後,中科三四期的環評問題早已超越爭議,甚至不只是政府的施政錯誤而已,這個事件其實更明確地揭露了,在台灣的開發案,只要冠上經濟成長就妄想強渡關山,總是用盡手段企圖規避企業責任與社會秩序的一貫原則。
大埔、相思寮、竹科、中科三四期、台塑六輕、國光八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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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將注意力集中到虛假的「經濟開發 / 環保」的對立上。整件事情的重點是:環保署與國科會一開始就違反行政程序,迴避合法的監督,給廠商「根本不存在的承諾」。現在法院判決行政機關因為違反行政程序,而必須撤銷違反點之後的所有行政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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