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0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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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題網摘分類:生命人權
總統與行政院長親臨,自然官蓋雲集而顯得十分盛大了。節目的進行緊扣而專業,連世界各國大愛村住民的祝賀影像也備妥放送。……
三百桌圍爐飲宴的同時……當穿著灰色居士服,列隊送完最後一道拼盤的災民小妹妹,和我們一同用餐的整個過程中,我沒有看到她臉上有一絲的喜樂。我不忍心問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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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台灣,企業究竟在尊重人權上做了什麼?沒做什麼?企業的人權責任是什麼?企業成為人權侵犯的共謀時,該接受怎樣的制裁?如何促使企業在落實國際公認的人權原則上扮演正面積極的角色?
(編按:Google事件不是一個孤立的事件,而將會是企業與人權議題持續開展過程的開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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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觀念架接在下列五種假說:人權說、冤獄說、刑度說、悔過說、原諒說……政府,不該是躲一旁,看著廢死與反廢死陣營相互仇視,國家要走向廢死目標,政府必須擔負絕大部分的責任,從改革司法,改革獄政,甚至以更生成效,推動社會原諒,如果一昧放爛,只想在理念上沾光,人數上騙選票,治安敗壞、再犯率高,造成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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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過去幾次大地震的受災經驗中,可發現造成嚴重傷亡的並不是地震本身,而是建築結構無法抵抗地震搖晃而倒塌所致。對於位在地震帶的臺灣來說,適當的建築物耐震設計與完善的施工,更是抗震減災的第一道防線。除此之外,停止非法改建房屋,不要過度追求建築造形,選擇適當的地點蓋房子,根據環境因素調整設計與施工內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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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民署快速成立,但其成立動機仍然視外籍配偶為「潛在的罪犯」而進行管理。「在移民署組織條例中,七成五的人力是從警政單位調派的。」夏曉鵑聽到一位官員對她說:「如果有一天,台灣選出一位越南裔的總統,台灣不就完了嗎……」
制度設計出問題,可以努力修改它;有色眼光無法完全禁止,只好期待媒體愈來愈友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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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了長頸鹿,我竟然一頭栽進「動物保護法」的修法工作。因為當初為了要領養長頸鹿,我才開始理解這個領域,理解有這麼多和長頸鹿一樣可憐、卻等不到一個生命轉折的流浪動物,是被這個社會當垃圾般地處理。我主動找動物保護團體討論,說服立委幫忙提案,最後雖然修正地結果不是令人很滿意,但也是一步步向想要的目標邁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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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頸鹿」是一隻命運坎坷的紅貴賓。牠在很小的時候被主人遺棄在寵物澡店裡,後來寵物澡店也倒閉,老闆放著十幾隻狗在籠子裡十多天沒有餵食,一直到我的市議員朋友把牠們救出來,安置在台北市動物之家。我在動物之家看到了牠,一身打結的亂毛,身上長滿濕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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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個不到一個月的發展過程中,我究竟犯了多少錯。首先是「衝動」。再來就是那次「幾乎棄養」的行為……假如我們能夠從小就教育小朋友,告訴他們尊重其他生命就是尊重自己,在他們任意踩扁一隻蚱蜢、一隻蟾蜍、一隻毛毛蟲之前,給予適度的提醒或是問他為什麼,也許數十年之後,粗糙而草率對待生命的情況才會真正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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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 Google 是否持續在中國的營運,Google 的聲明能喚起中國與台灣民眾對於商業與人權議題的重視,至此就已功德無量。至於 Google 是否在它的影響範圍之內盡到對尊重人權的注意義務,是否盡力避免成為侵害人權的共謀,除非 Google 公司消失,這樣的質問永遠是個現在進行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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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台灣後,我從未睡飽過」這是在飛機上,阮氏妹(化名)向我吐露的第一件心聲。她說,和阿公、阿嬤(雇主的爸媽)住在一起,雇主和其他兄弟姊妹住在外地。阿公行動不便,要靠著枴杖;阿嬤健康還算好,只是行動很緩慢。「每天我煮完晚飯,他們兩人吃飽後,就上床睡覺了。我最珍惜每晚他們睡覺後的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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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00年開始,每逢12/10國際人權日前夕,台灣人權促進會都要公布該年度的十大人權新聞。這是回顧與備忘,也是給台灣社會的逐年檢視人權狀況的指標。2009年的十大人權新聞,經過討論並徵詢各社團之後,選出以下十條:
1 批准兩公約並通過國內施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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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常宣導民眾把不想養的狗送到收容所,讓民眾誤以為對動物已盡了心意,但事實上,狗狗進入收容所七天內如無人領養,就被安樂死。研究會要求,政府應告知民眾真相,同時宣導民眾,養寵物就要照顧牠一生,不應任意丟棄。(編按:此處僅截圖,要看影音請點原網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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