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年 04 月 24 日
六歲女童,會說「不」嗎?
摘要:
「男子性侵6歲娃,輕判3年2月,法官竟稱『未違女童意願』」;再看這個「2歲女記錯時間?性侵犯判無罪」,兩則新聞,讓人看見法令的問題,也看見令人擔心的社會問題。
近日發生多起幼童被性侵的新聞,但最終都是以幼童未明顯表達「抗拒意願」,而以刑責較輕的刑法227條,使加害人刑度減輕……
編按:
淘汰不適任的法官是降低「豈有此理判決」比率最重要的手段之一,請支持法官法立法運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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