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農民穿人皮鞋,走到總統府和監察院

  *大埔農民的赤腳(左)、向總統府遞出反粗殘徵收陳情書(右)/攝影/關魚

苗栗竹南大埔農民的赤腳,在 2010年6月23日,從他們呵護備至多年卻遭極權毀於一旦的農田,走到高官在上的總統府和監察院。因為他們賴以為生的家園、民主國家保障人民免於恐懼的自由、憲法保障最基本的生存、工作及財產權,全部被苗栗縣長劉政鴻以高票連任當選的傲慢霸道態勢,恣意濫用公權踐踏。

30多位大埔農民和聲援的學者、社運人士,頭戴斗笠頂著台北豔陽,高舉苗栗縣政府在 6月9日指揮怪手開入稻田毀壞庄稼的證據照片,從台北賓館門口緩步走到總統府陳情,沿路高呼「五『腥』縣長!暴殄天物!欺上瞞下!馬總統,即刻調查!彈劾劉政鴻,糾正內政部!」

本次從苗栗北上陳情的不少農民都超過70歲,年紀最長的阿嬤陳譚銀妹已經84歲了,因為警察要求農民不能直接從凱達格蘭大道的總統府正門進入,阿嬤只能從北一女旁邊的小路繞道,在陳情隊伍後方一度走不動,讓扶著阿嬤肩膀的成員連忙叫前頭走慢一點。臨近北一女大門時,警察要求陳情群眾將布條和照片收起來並停呼口號,否則視為「非法集會遊行」,引發陪同自救會的立委田秋堇抗議:「這些都是要跟總統陳情的物資,不是遊行標語!」 

   *84歲的大埔阿嬤陳譚銀妹(左)、陪自救會進總統府的立委田秋堇(右)/攝影/關魚

濫權徵收荼毒農民,留一口飯竟成奢侈

從2000年土地徵收條例通過後,各級政府打著「公共利益」的招牌強搶民地,蹂躪人民權益的案例有如烽火連天處處延燒,遭劉政鴻指揮怪手輾過庄稼的大埔只是其中之一。例如日前新竹縣政府舉行「二重埔地區相關土地徵收說明會」,縣長邱鏡淳派出大批警力對民眾一一搜身,還刻意佔據反對徵收一方的座位,視「憲法保障人民基本權益」於無物。

前來聲援大埔農民的竹東二重埔地主權益自救會成員劉慶昌說:「像戒嚴一樣,我們開會(說明會)為什麼要有兩三百個警察在那邊圍住我們?就像大埔那樣(指著怪手毀田照片),這根本是搶劫嘛!這是政府嘛?台灣是民主國家嘛?老百姓種田有什麼罪?什麼區段徵收,這是滅農條款!」

73歲的新竹縣二重埔阿嬤彭宋清妹站在「浮濫徵收,圖利財團」的布條前,講述自己祖傳田地被徵收和開說明會所受到的威脅後,忍不住泣訴:「記者先生媒體喔幫幫忙,還有馬總統,留一碗飯給我們百姓吃好嗎?我求求你們,大家我求求你們!我每天都睡不著……(痛哭跪地)……我每天睡不著,真的,沒有人要聽我們的話……(泣不成聲)」。

 *大埔自救會及聲援的台灣農業陣線、學者、立委高喊「立刻停止濫權徵收」/攝影/關魚  

大埔自救會向總統府和監察院提出苗栗縣長劉政鴻的五大罪狀包括:「暴殄天物,糟蹋五榖」、「欺上瞞下,隻手遮天」、「強搶民地,佔地為王」、「威脅農民,妨礙自由」、「浮濫徵收,圖利財團」。雖然苗栗縣政府針對農民和外界的質疑一再宣稱「依法行政」,但根據詹順貴律師協助大埔自救會向法院提出的行政訴訟,及向監察院檢舉劉政鴻的書函,劉縣長涉嫌違法亂政的重點可條列如下:

 ⊙大埔毀田事件,苗栗縣政府涉嫌違法亂政相關法條一覽表
法律名稱
牽涉法條
苗栗縣政府在竹南大埔的暴行
8條:人身自由
2010/6/9指揮警察壓制農民的抵抗,將試圖阻擋怪手毀田的農民強壓在地,導致數人受傷。6/28把用肉身抵抗怪手的弱女子強拖強壓上警車載往外埔,限制其自由超過一小時
10條:居住遷徙自由
圖利財團粗暴徵收,安排保全封路限制住戶出入,已經和即將拆除多間祖傳房產,大埔人流離失所
15條:生存、工作及財產權
未經合理合法程序即徵收農田,踐踏世代農民的生存與工作權,對願被徵收戶也未予最基本的補償
7條:損益衡量
法律規定行政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的方法,劉政鴻卻選擇對人民權益傷害最大的途徑
3條:公平合理原則
行政應依公平合理原則,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本徵收案既無公共利益又重傷人民權益
53條:保障農產
該條第5款規定無法在一個月內收穫的農產品不得查封,本次毀損農田原本再40天即可收割
3條:必要限度
警察行使職權不得逾越必要限度,並需採取對人民權益侵害最少的方法,大埔案不但違法壓傷人民、限制人民自由還怒罵抵抗者是「瘋婆子」
277條傷害、第302條剝奪行動自由、第304條脅迫
劉政鴻濫用公權數度派怪手毀壞庄稼過程中,觸犯傷害罪、非法剝奪行動自由罪,並威脅農民「再不繳權狀,連神仙都救不了你們」,觸犯強制脅迫罪
38條:執行議會決議義務
地方政府對議會的議決案應依法執行,劉政鴻卻罔顧苗栗縣議會決議「暫停拆屋與施工」而一意孤行
10條至12
徵收前依法應聽取土地所有權人及關係人的意見,但縣政府刻意隱瞞地主自行擴大增收,內政部失職不查即行通過,強迫地主直接進入價購程序並違法封鎖地主的異議與協議權益

 《資料來源:苗栗大埔自救會呈告監察院檢舉書、詹順貴律師,補充製表:關魚》

  *苗栗縣議會決議縣政府在兌現承諾並與居民達成共識前,應暫停所有徵收手續/翻攝/關魚  

網路民怨沸騰,總統府僅派公關副主任出面

即便怪手毀田事件的相關報導畫面在網路引發的民怨指數早已破表,主流媒體並不青睞這條「台灣解嚴之後,政府濫權毀壞農田最嚴重的案例」新聞,曾多次表示「我也是看報才知道」的馬英九總統,僅派出公共事務室副主任接見大埔自救會陳情代表,在聽完鄉民、律師和學者大約半小時的陳述後,表示「我們會以最快速度,通知相關單位妥善處理」,便將十餘位代表打發出府。  

   *台灣農村陣線、律師和教授陪同農民入府陳情,高舉著極權毀田證據/攝影/關魚

農民卑微訴求,監察院能否善盡職責彈劾猛於虎的苛政?

大埔陳情隊伍隨即來到監察院前,拉著控訴劉政鴻五大罪狀的布條,舉著「劉政鴻縣長--還我家園--竹南農民懇求」海報,抱著最後一線希望企盼監察院能夠主持正義、嚴懲以霸道魚肉鄉民的劉縣長。負責收下檢舉書的值日監委洪昭男開頭就說,針對此案苗栗縣政府已經送來一大疊資料,監察院會對此進行了解。聆聽自救會會長陳文彬陳情和詹順貴律師的說明途中,洪昭男也數度插話詢問:「這些是已經提存的地嗎?補償金已經在農民戶頭了嗎?所有權已經轉移到苗栗縣名下了嗎?」

根據記者朱淑娟在環境報導部落格的「反搶劫式的土地徵收,農民怒吼:請留一口飯給百姓吃」報導引述,苗栗縣政府行政處處長劉昌軒強調:

這些土地都已合法提存到法院,因此區域內的住戶、農田所有權都不屬於民眾了,而且98年時地上物已補償,「縣府當然有權整地」。民眾質疑縣府把再一個月就要收割的稻穀毀掉,他表示,因為時間很趕,預計年底就要配地,如果不盡快處理,擔心影響其他民眾權益。 

至於為何要三更半夜派警力開怪手整地,他表示,「那是最好的時間」,因為白天竹科上班交通繁忙,「縣府的作法是把影響降到最低」。縣府一切依法行政,如果依法行政大家還是覺得縣府有錯,「那是法的錯」,請大家先去修法。

   *大埔自救會農民赤腳踏在監察院大門前的人行磚道上/攝影/關魚

置入性行銷媒體造勢,劉政鴻無懼抗議變本加厲

苗栗縣政府提出的「依法行政」辯解,對照上頭整理的苗栗縣政府涉嫌違法亂政表格,誰是誰非,相信稍具法律常識的讀者都能一目了然。

但曾說過「我連讓他們躺的機會都沒有」的縣長劉政鴻,夾著高票連任當選的優勢,花費大把公務預算(人民納稅錢)購買報紙雜誌版面、電視廣告和地方電台時段,大作置入性行銷宣揚苗栗政績,在主流媒體經營出「苗栗縣政府五星政績」的形象後,對於網路「狗吠火車」的輿論和主流媒體零星、郵票般的怪手毀田報導,顯然認為不足為懼。在大埔自救會召開記者會和北上陳情後,反而祭出更天怒人怨的手段,全面剷除反對徵收者僅剩的農田庄稼,連獲馬總統頒發敬老狀的103歲陳阿嬤,其安身立命的僅有住屋都岌岌可危。

不等總統府和監察院為期一周到十天的處理行程走完,劉政鴻在大埔陳情隔日即以「園區基地附近公共設施需拓寬道路」為由,打著「合法整地」的旗幟,繼續派怪手對付一直拒絕繳交土地所有權狀的農民,就在2010年6月28日,寫下台灣解嚴以來用極權對付農民最駭人聽聞的另一新頁,逼使痛心田園全毀的大埔農民,得準備在6月30日早上九點再一次群聚行政院和總統府前,以「政府有法能圈地,農民無力可回天,都委會請看清真相 ,農民已經無路可退」,大聲疾呼各界伸出援手。

 *大埔自救會會長陳文彬有些茫然地看著值日監委桌上的眾法全書/攝影/關魚  

【相關專題報導】

⊙ 兩百年祖傳良田,苗栗縣政府怪手強奪

⊙ 強制徵收猶未盡,稻穗成灰淚未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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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太監茶院根本不會管這種事,沫蟬院長只管討好馬桶,到後來他們只會回一句,"一切都是依法行政".

當人民的家園與人身自由,無法受到公權力的保護,反而被公權力無情的踐踏,除了用選票給劉政鴻教訓,更不應該默許,應該起身反抗這樣的卑劣政府

這政府 下次選舉一定要推翻他

從休耕到農再到賤賣國土…台灣要滅農到什麼地步!
台灣糧食自給率如此的低,我們走得路是否在自取毀滅…

有時候看到這個都會覺得很悲哀!
要告嘛~法院又是國民黨開的!要陳情~就連監察院也是國民黨把持的
整個台灣社會人民都被流亡的國民黨綁架了~真是無語問蒼天啊!!

苗栗鄉親不要再被狗泯黨騙了, 請深刻記住這一次的教訓

ydtseng's 的頭像

關於數據的另外一種解讀:
以下引述自ptt苗栗版鄉民cuteowlet的文章

以戶數來說[反對]徵收者43戶,佔總戶數4.5%(43戶/954戶x100%=4.5%)
以戶數來說[同意]徵收者911戶,佔總戶數95.5%(911戶/954戶x100%=95.5%)
>>以戶數來說,以縣府的新聞稿所言是大多數已同意徵收4.5比95.5
法律上的認定也是以戶數來算,這造成在徵收前可以用人頭去充同意戶數的機會

以土地面積來說[反對]徵收者10公頃,佔總面積35.71%(10公頃/28公頃x100%)
以土地面積來說[同意]徵收者18公頃,佔總面積64.29%(18公頃/28公頃x100%)
>>以土地面積來說,會發現仍是大部分同意,但是比例的懸殊性降為36比64

[反對]徵收者平均每戶持有0.2326公頃(10公頃/43戶=0.2326公頃/戶)
[同意]徵收者平均每戶持有0.0198公頃(18公頃/911戶=0.0198公頃/戶)
>>這數據就奇妙了,反對徵收者平均每戶為同意徵收者的11.7倍(0.2326/0.01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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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本身持有農地的面積很小,不以農業維生的人同意徵收這無可厚非
但是對農夫而言,影響非常巨大,當然誓死抵抗徵收阿
苗栗縣政府與其花時間在玩數字遊戲上,為何不好好回答人民的疑問呢?

馬總統,也請讓農民領受您的「法力無邊」。

『原本應該依法遣返的小女孩變成了依法獲得了居留…..,誰說馬總統不是「神通廣大」、「法力無邊」,足以「護佑子民」,而又「澤被蒼生呢」?』

近幾十年來,台灣異國通婚的比率多了,各種因為異國婚姻所產生的問題可真不少。 2010年3月媒體報導,花蓮有位萬小妹妹,他的媽媽原本嫁給一位日本人,因為婚姻不美滿,在婚外情的情況下生下她後,卻一直無法報戶口,萬小妹的媽媽跑了5、6年的法院,法院和戶政所把她當人球,踢來踢去。今年3月萬小妹寫信給總統請願,沒想到,不到1個月就順利拿到了身分證。

另一個例子發生在今年6月,苗栗縣泰安鄉一名林姓國小5年級女學生,父親是苗栗縣泰安鄉的原住民,年輕時擔任船員,行船到中美洲千里達,結婚生子,女兒在千里達出生,來到台灣時卻一直沒有身分證明文件,即將被移民署遣返,這名女學生因此寫信向馬總統求救,希望能當一個台灣人,果然在即將被遣返前夕,獲得了來自移民署發放的定居證。

多年來,萬小妹在各級師長、校長努力奔走下,法院及戶政單位「依法辦理」的結果是互踢皮球,始終無法讓萬小妹獲得身分證。林姓女童父親更以親子DNA鑑定資料及法院判決確認資料,向移民署申請定居證,都因無法提交出生證明,以致林童仍須在6月遭受遣返;但是這二件個案在馬總統關心之下,原本應該依法遣返的小女孩卻變成了依法可以獲得了居留;各方奔走數年無法獲得身分證忽然又可以依法獲得了,為什麼呢?只因為基層官員「法力」較弱的緣故,前後對照、如此這般,萬千生靈又怎能不讚嘆馬總統的「神通廣大」、「法力無邊」,足以「護佑子民」,而又「澤被蒼生」呢?

馬總統這種「視民如子」、「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慈悲胸懷,在其「法力」施展之後,最終都能讓請願者破涕為笑;曲折離奇、扣人心弦、感人肺腑的情節,加上最後峰迴路轉的結果,經過各大媒體報導之後,總能讓台灣萬千子民「同沾法喜」,親民愛民的形象,對於馬總統民調滿意度的提昇更是大大的有效。

馬總統的「法力」係源自於慈悲與博愛精神,馬總統是國父孫中山先生的信徒,而國父是講「博愛」的,馬總統更是儒家的奉行者,君不見曾有媒體將馬總統形容成「溫、良、恭、儉、讓」的謙謙君子。因此我們相信馬總統絕對有著民胞物與、悲天憫人、老無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的儒家精神。只是馬總統既是法力無邊又有著悲天憫人的胸懷,為何此次卻無視聽聞於苗栗大埔農民的請願呢?只因為苗栗縣政府媒體關係良好,以致主流媒體咸少報導,即便農民已經向總統府請願了,但是因為故事情節戲劇張力不如幫助這二位小妹妹產生的效果好,因此即使請願了也要排隊等著簽呈上報。

2010年6月23日大埔農民方才到總統府及監察院請願,6月28日苗栗縣政府依然無情的進入農田將土方載走。在6月23日才代表總統府接受農民請願的公共事務部副主任卜正珉聞訊後無奈的表示:「地方政府有其權限,中央也不能干涉地方事務….」。一會兒又是無奈,一會兒又是受限於地方自治法,忽然間又「依法行政」來了。只不過,地方政府以拼經濟的彩衣包裹著,強徵農地、踐踏人權的惡行,難道中央政府可以視而不見嗎?但是這也不能怪他,因為馬總統的楊枝甘露尚未灑淨故,卜副主任也只能暫時的官腔官調一番了。

或許最近馬總統歡喜於努力多時ECFA的簽署成果,但是隨即又要忙於與在野黨周旋後續的攻防,國是如麻又要日理萬機,難得有心力顧及弱勢的種田人,不過我們知道這次ECFA談判,為農民爭取到了十八項農產品,列入早收清單之中,但是這對大埔農民卻毫無意義,因為田都已經沒有了,要如何生產農產品?難道要種在屋頂上嗎?可是再過一陣子連房屋也要被拆了。世代祖傳的良田無法保存,地方政府說徵收就徵收了。只是記憶中這類事情不是發生在戰爭時期,就是發生在朝政腐敗的朝代裏。

不過就在部分大埔農民抗爭的同時,另外50位贊成徵收的農民卻召開記者會,支持並要求縣政府要徹底執行「公權力」,以免影響已完成徵收農民的權益。一邊的農民哭喊著還我農地,另一邊卻主張要儘速整地,原本應該是體現里仁為美的淳樸農村,現在卻演變成了立場針鋒相對的是非之地,地方政府「翻江倒海」的功夫也可以稱為「法力高強」啊!

不過,我們不禁還是要提醒馬總統,民意多寡不是論斷施政的最高準則,否則文化大革命時期,鬥垮「臭老九」、綑綁地主遊街示眾,便成了民意沸騰到極致的「典範」了;如果民意不是植基於人權的基礎上討論,那麼民意極可能被誤導如文化大革命般的恐怖思潮。

馬總統在今年的國際人權日宣示,願意實現人權公約的承諾,讓我們還報存著一點希望,但是如果馬總統的態度也如公共事務部副主任一般,又是無奈,又是中央不能干涉地方事務,那麼您長期關心中國大陸的人權狀況便失去了立場,「六四不平反,統一無法談」的論述也沒有了基礎,因為六四天安門事件發生在中國北京跟台灣是沒有關係的;平不平反跟胡錦濤更沒關係了,人又不是他殺的;現今在您主政的土地上,地方政府侵犯人權的行為,如果您也可以三聲無奈,以治權不及地方各種理由作為搪塞,那麼您長期所關心中國大陸的人權議題,不就捨近求遠了嗎?受教無多的老農民是不會了解什麼人權公約如此艱深內涵的,如果老百姓的工作權、財產權都無法被保障,宣示再多的人權公約反而成了更大的諷刺。

佛經述及佛陀語功德中云:「…隨世界,所有有情,同於一時,各各申一異類請問,能由剎那心相應慧,悉皆攝持以一言音,答一切問,彼等亦能各隨自音,而生悟解。」

佛陀對於眾生有情各式各樣不同類別的問題,能夠在剎那間心相應慧,而且用一句話可以回答或滿足各樣不同的問題,讓不同習性的眾生都能心生悟解,而獲得滿足。

從總統為平民百姓除憂解難的諸多位例證中,我們已經領受到您的「法力無邊」,我們期盼您發揮慈悲,展現您的法力及於苗栗縣,讓二種不同願望需求的大埔農民,都能滿足他們所要的願望,讓近期關心各地農民請願事件的全國子民們也能法喜充滿,最後普天同慶,共沐法恩。

苗栗縣長劉政鴻的帽子戲法。
http://www.wretch.cc/blog/wakint/12369463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9IeZPsh32w
20100701 大話新聞 13/9
6:30

編輯室7/2早上報告:兩則留言重複的部分已由編輯室刪除重新編輯

在網路上搜尋『民主』看到去年一份報導
『馬總統:多數公務員不懂人權 要推2次民主改革』http://news.rti.org.tw /index_newsContent.aspx?id=1&id2=1&nid=215945

其中在『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有
....
二、所有人民得為他們自己的目的自由處置他們的天然財富和資源,而不損害根據基於互利原則的國際經濟合作和國際法而產生的任何義務。在任何情況下不得剝奪一個人民自己的生存手段。
....
(甲)保證任何一個被侵犯了本公約所承認的權利或自由的人,能得到有效的補救,儘管此種侵犯是以官方資格行事的人所為;
....

另外,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及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施行法』【公布/施行日期】民國98年4月22日

....
第二條(法律效力)
  兩公約所揭示保障人權之規定,具有國內法律之效力。

第三條(適用規定解釋)
  適用兩公約規定,應參照其立法意旨及兩公約人權事務委員會之解釋。

第四條(人權保障)
  各級政府機關行使其職權,應符合兩公約有關人權保障之規定,避免侵害人權,保護人民不受他人侵害,並應積極促進各項人權之實現。
....

是否應促劉縣長『依法行政』

應該是不了了之。
農民有什麼政治力量?
憤慨的農民跟為五斗米折腰的的上班族來說,
這距離太遙遠,而且沒有多大的利害關係。

http://www.youtube.com/watch?v=G9IeZPsh32w
20100701 大話新聞 13/9
6:30
【編輯室7/2早上報告:兩則留言重複的部分已由編輯室刪除重新編輯】
由 anonymous 在 2010/07/02 - 03:27 發表。

Youtube上大話新聞的側錄影音資料已經被全數刪除,帳號被終止

重點在於, " ... " 請速洽鍾年晃先生將照片資料放到網路上 或是請板主親自跑一趟高鐵特定區徵收的整地的區域, 沒徵收的是誰的房子?被徵收的又是誰的房子?被拆的古蹟有哪些?在什麼情況下被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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